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26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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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七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有关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6日至7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联系电话:0851-86838154;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5号楼。
附件1.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