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直属事业单位:
经厅领导同意,现将《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省自然资源厅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一二三四”总体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和重点工作任务深化政务公开,推动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按照《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自然资源部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现明确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促进“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做好“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各类规划的公开,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相关历史规划,充分展示党和政府“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综合处、空间规划处)
(二)持续推进征地信息公开。为公众提供精准便捷的查询服务,进一步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耕保处、用途管制处负责)
(三)加强土地和矿业权市场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指导督促城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时准确公开住宅用地信息,引导市场预期。利用矿业权市场平台发布全省矿业权出让转让信息。(利用处、矿业权处负责)
(四)加大土地、矿产、测绘等领域行政审批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建设用地审批中的批复文件及相关报批材料(包括一书四方案等);及时公开厅出让登记矿业权的出让、登记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测绘资质审批中涉及的申请单位基本信息、所申请测绘资质类别等级等信息;推进占补平衡信息公开,将补充耕地的照片和位置信息上图入库并公布。(用途管制处、耕保处、矿业权处、测绘处负责)
(五)及时公开厅权责清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主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规范公开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处理)案卷信息。(法规处、执法处负责)
(六)做好自然资源成果和统计数据信息公开。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自然资源综合统计数据和专业统计数据信息公开。依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重点发布或更新行政区划、重要地名以及道路、机场、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地理信息,更新发布1:100万和1:25万公众版测绘成果数据,发布天地图2021版,推进各地开放与发布历史遥感影像等地理信息资源。(综合处、调查处、地信处、科技处,各有关处局负责)
(七)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厅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做好厅集中采购实施情况公开。(财务处、结算中心负责)
二、加强解读回应,促进自然资源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八)围绕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改革、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出台的政策措施,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认真落实《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按照“应解读、尽解读”原则,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覆盖面。要统筹利用一问一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生动活泼、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好执行。规范性文件和解读文件需同时送审,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由厅办公室在厅门户网站公布并上报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厅机关各处室局负责)
(九)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紧紧围绕自然资源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厅机关各处室局负责)
三、夯实基础,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十)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对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2021年9月底前把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同步录入文件备案、清理等信息。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入库公开,已修订或失效的文件要逐步入库管理并标注有效性,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厅机关各处室局负责)
(十一)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厅信息中心要持续优化完善网站检索功能,安排人员每天巡查厅门户网站链接失效问题。厅办公室要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完善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功能,为公众提供办事入口,把“指尖上的掌上政府”建设好。(厅机关各处室局负责、信息中心负责)
(十二)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参照自然资源部编制的《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在2021年9月底前,结合我厅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标准规范清单应用情况,对标准规范清单和各项制度机制开展一次集中修订。强化标准规范刚性约束,持续推动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与厅门户网站栏目建设有机融合、协同发展。规范重点领域信息管理,确保栏目定位清晰、信息发布精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含金量,召开会议、开展调研等工作动态和程序性报道原则上不在重点领域栏目公开。(厅机关各处室局负责)
四、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公开质量
(十三)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用好全省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数据录入,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法律适用,强化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厅机关各处室局负责)
五、抓好工作落实
(十四)至少开展1次以上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升厅机关各处(室、局)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跟进推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文件类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厅机关各处室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