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国土资源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省国土资源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1]341号)要求,现将我厅2011年度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厅党组严格依法行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大力推进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办法》、《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一批符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特点的政府信息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健全,运行良好,省级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初步建立。
二是加大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继续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对9个市级国土资源局和12个厅属国土资源分局的考核目标,以目标促公开、以公开促工作,大力推动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着力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政策宣传、依法告知、舆论引导、环境营造的重要作用,通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和保障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健康发展。
三是继续巩固以电子政务为支撑的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运行良好。信息公开场所运转正常,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稳定,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国土资源管理相关的矿产、土地、测绘、地质环境等各项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公开,切实维护了国土资源服务对象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1年,继续依托厅门户网站、《贵州国土资源公报》、《贵州国土资源》杂志、新闻发布会、办公区电子公告栏等载体,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是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www.gzgtzy.gov.cn)首页设置了近10个与政府信息公开直接相关的栏目,细化了“公开规定”、“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增设了“在线咨询”、“电子信访”、“网上调查”等与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密切相关的栏目,丰富了网站内容,增强了网站的互动功能。
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了厅发规范性文件、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审批、测绘管理审批结果等群众关心信息的自动关联发布,并可多角度查询,厅门户网站2011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00余条(其中按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分类为: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类60余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执行情况类100余条;土地管理类600余条,资源开发行政许可类1500余条;机构人事类20余条;其他类型400余条),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年访问量约20余万人次。
二是利用《贵州国土资源公报》、《贵州国土资源》等各类载体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公开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相关的重大管理信息、重要统计数据、重要决策决定、重大事项情况、重要科研成果。
三是在厅信息公开场所购置大型信息发布屏、信息查询机等设施,主动公开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办事指南及具体行政审批信息,确保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在电子公告栏等设施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每年约60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开展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置专门的咨询场所,明确了“窗口受理、处室办理、厅办审查、窗口回复”的工作程序,专人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待社会公众查询。
2011年,我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0余件,厅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受理窗口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即时查询1100余人次。信息公开申请全部依法及时进行了答复,无不予受理情况,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信息公开工作得到申请人的普遍好评,没有一件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厅设立专门的咨询电话(0851-6856622)方便服务对象咨询政策业务, 2011年,约有1200余人次拨打该语音查询系统电话(其中查询政府主动公开信息400人次,查询行政审批结果800人次)。
四、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省国土资源厅一直高度重视全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更新完善服务设施,大力推进全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存在的不足主要有:
(一) 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履行告知义务,维护服务对象知情权,畅通信息交流渠道的重要工作,也是打造“阳光”行政部门的重要手段,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正确引导和及时服务好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关心关注国土资源事业社会各界群众。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国土资源工作的认识理解,进一步促进国土资源整体工作。
(二)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深入和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力度,积极研究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势新情况,不断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统一的公开程序、保障措施、行为评价、监督手段等相关制度,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部门信息公开行为的指导、规范、监督,推动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着更加规范高效的方向发展,努力满足不断提高的法治要求和群众需求。
二是畅通诉求渠道,化解信息公开矛盾,依法正确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纠纷,切实依法维护社会各界的知情权,通过矛盾处理,促进全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总之,2011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我厅继续依法行政,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