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黔自然资发〔2021〕5 号 发布机构:
成文时间: 发布时间: 2021-07-15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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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印发贵州省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评审工作指南(暂行) 和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暂行)的 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15 11:14 字体:[]


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印发贵州省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评审工作指南(暂行)和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暂行)的

通知

黔自然资发〔20215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自然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要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现将《贵州省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评审工作指南(暂行)》和《贵州省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暂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暂行期为三年,自印发之日起生效,《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审查备案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1713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评审专家(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1729号)同时废止。

附件:1、《贵州省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评审工作指南(暂行)》

   2、《贵州省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暂行)》

贵州省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评审工作指南.pdf

贵州省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暂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