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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时间: | 发布时间: | 2020-07-30 10:36 |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优化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服务支持项目快速推进的通知
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直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服务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710号)。结合我省实际,对优化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服务,支持建设项目快速推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化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服务事项
(一)将三级查询精减为“一站式”查询。建设项目业主可就近到任何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政务服务大厅),通过“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系统”查询,获取建设项目用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情况查询结果表。
(二)取消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纳入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审批管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结果作为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依据。
(三)合并办理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备案。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通过评审后,由评审机构代为办理审批、备案事项。
二、规范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事项
(一)实行区域评估。按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要对依法设立的开发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整体开展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编制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完成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土地供应环节不再进行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
(二)明确评估范围。编制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时,评估矿种范围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中的34个重要矿种和页岩气。评估对象为国家矿产地和矿业权。
(三)优化评估内容。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范围与已设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范围存在重叠的,仅评估新增压覆范围内的资源量。建设项目评估范围内无矿产资源分布,建设项目业主可凭查询结果直接办理用地手续。
(四)优化评审审批要件。在评估阶段,对建设项目评估范围与矿业权重叠的,由建设项目业主告知被重叠的矿业权人,并承诺与该矿业权人自行协商处理(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在审批阶段,通过专家评审后确定存在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需提交与所有压覆矿业权人签署的补偿协议(补偿协议指导模板见附件2)。
三、提升压覆审批信息化服务水平
(一)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发证权限在“省自然资源一张图”上完善本级管理的矿业权数据信息(自然资源部管理的矿业权信息由省厅负责完善)。确保有效矿业权均在“省自然资源一张图”可查,无效矿业权及时移入历史层。各级要建立矿业权数据的动态维护机制,确保全省矿业权登记数据准确、有效。
(二)自2020年8月1日起,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为省级查询单位),以立等可取方式一次性查询评估区内已设建设项目、国家矿产地和矿业权等设置情况。
(三)将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纳入“一窗式”改革政务服务事项。根据省政府“一窗式”改革的统一部署,《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评审通过的,评审机构可就近向各级政府政务大厅提交审批申请资料,并领取审批结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本通知实施前已完成的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结果继续有效,本通知实施前已印发的其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1.承诺书模板;
2.补偿协议指导模板。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7月30日
附件1
承诺书(模板)
省自然资源厅:
我单位拟建××建设项目,对评估区内涉及的矿业权,由我单位自行告知矿业权人并与相关矿业权人协商处理。在压覆报告评审后,如存在压覆矿产资源,在报告审批阶段提交与所有压覆矿业权人签署的补偿协议。涉及压覆矿产地管理的矿产资源,我单位承诺按国家规定缴纳矿产资源价款。并承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提交的材料及附件真实可靠,纸质材料与电子报盘材料一致。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年×月×日
(建设业主单位印章)
附件2
补偿协议(指导模板)
甲方:(建设业主)
乙方:(矿业权人)
甲方拟建设××建设项目,经甲方评估后,建设项目用地范围与乙方××矿重叠并压覆矿权范围内的矿产资源。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就评估确认压覆的矿产资源储量对乙方进行补偿。补偿范围原则上包括:
(1)矿业权人被压覆资源储量在当前市场条件下所应缴纳的价款或出让收益(无偿取得的除外);
(2)所压覆的矿产资源分担的勘查投资、已建的开采设施投入和搬迁相应设施等直接损失。
2、乙方同意甲方××建设项目用地压覆乙方××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同意放弃被压覆的矿区范围。
3、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年××月××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