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发布机构: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成文时间: 2026-02-26 14:38 发布时间: 2026-02-26 14:38
文件有效性: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6年工作打算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2-26 14:38 字体:[]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6年工作打算的报告

按照工作要求,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6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政策供给,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要素保障政策体系持续完善。制定出台《关于高质量推进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强化耕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报请省政府印发《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通知》(黔府发〔2025〕6号),将权限内城镇村批次用地审批权授权或委托市(州)政府行使,审批环节进一步精简。研究起草《规范推进国有存量闲置土地盘活处置的指导意见》《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股联营的实施意见》,着力破解土地盘活和乡村振兴产业用地难题。会同省林业局建立健全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机制,提升审批协同效率。二是政务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建成并投用“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多元保障联动调度服务平台”,对“5+3”等重大项目实行“台账化+全流程”管理。升级发布“贵州省招商用地地图”,上线可供地块3710宗,其中重点推介499宗。完善“贵州省一码管地监测与监管系统”,实现土地出让收入缴费信息线上精准推送。在矿业权出让中探索构建“价格、技术、商务”综合评标体系,打破单一“价高者得”模式。制定2025年第一、二批战略性矿种矿业权出让计划,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委托毕节市政府出让。研究制定省级矿业权出让合同签订审查和矿业权登记审批两个流程,出台新矿法实施过渡期临时办事指南,开发建设矿业权审批新系统三是资源保障支撑坚实有力。全年获批建设用地19.96万亩,精准保障1056“5+3”重大项目用地需求,保障率达93.6%。完成322个省级及以上项目用地预审,涉及投资2418.61亿元。全省供应土地14.94万亩,成交价款561.55亿元。深入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安排省级财政资金7亿元,组织实施103个找矿项目,完成2024年度16个项目成果评审,初步探获煤炭、磷矿、铝土矿、锰矿等一批重要矿产资源。全年出让矿业权46宗,成交价款3.23亿元。

(二)深化改革创新,夯实治理基础。一是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完成《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修订并于2025年7月1日正式施行,成为全国首个衔接新《矿产资源法》的省级立法。完成省属地勘单位改革,省地质矿产局、省地质矿产开发院正式挂牌运作。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全省出让工业“标准地”26941.79亩,在6个县(市、区)开展土地出让合同电子化试点。二是国土空间规划与基础工作统筹推进。全省9个市(州)和72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部获批,772个乡镇形成规划成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矿产资源等5个“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均已形成初稿。完成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水资源基础调查等任务,扎实推进省级国有土地资产专项调查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核算。实景三维贵州、北斗规模化应用等测绘地理信息基础建设取得新进展。

(三)健全制度体系,提升立法与规范性文件质量一是重点立法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修订并推动实施。稳步推进《贵州省溶洞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已列为2026年预备立法项目,完成省内外调研和多轮文本修改,形成草案6章35条。二是文件清理全面深入。组织对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厅发文件进行系统性清理。累计清理省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23件、厅发文件46件、全系统矿政管理文件63件、宅基地管理法规政策60件,根据上位法变化和现实需要,及时予以废止、修改、宣布失效或保留,维护法制统一。

严格决策程序,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落实《贵州省自然资源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试行)》。所有重大决策事项必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合法性审查意见作为决策必经环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在重大政策制定、合同审查、复议应诉等环节听取法律意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有效提升。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执法制度体系日趋完善。编制公布省级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事项目录(144项)及“一目录五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联合省应急厅、省能源局制定涉矿联合检查方案,大力推行涉企行政检查“扫码入企”,2025年5-11月全系统入企检查次数同比减少395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耕地保护执法有效推进。印发《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方案(试行)》关于统筹推进全省新增和存量违法占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坚决遏制新增问题稳妥推进存量问题整改。督办遵义新蒲新区云门囤景区、松桃红石林景区等重大典型违法用地案件。三是矿产资源执法力度加大。深化矿产卫片执法成果运用,核查疑似非法采矿线索。会同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配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矿霸”。部署开展废弃矿洞排查封堵整治,坚决遏制盗采盗挖。四是执法协作机制更加顺畅。联合省公安厅印发《贵州省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自然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了“行政+司法”强力保障格局。五是执法能力与监督持续加强。举办全省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培训班和法治干部培训班,培训骨干280人次。编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及行政复议被纠错典型案例读本》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全系统执法案卷评查,通报典型案例。为厅机关27名执法人员申办行政执法证,规范执法主体资格。

强化应急法治保障,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严格落实《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部门责任制管理办法》,健全“防抗救”协同联动机制。全年成功启动地质灾害IV级预警响应7次、II级应急响应1次,成功避让地质灾害90起,避免2092人伤亡和3.03亿元直接经济损失。依法有序推进39个中央和省级资金安排的地灾治理项目实施,全力推动地灾避险搬迁,完成第一阶段180处极高风险隐患点搬迁方案编制审查并与20681人签订协议。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25年1-11月,全系统新收行政复议申请708件(同比增长20%),已结627件;发生行政诉讼883件(同比增长4.75%),已结692件。厅本级办理复议答复68件、行政应诉9件。坚持问题导向,印发《关于切实降低行政复议被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的通知》,对上半年全系统败诉纠错案件进行专题分析整改,推动建立“一案一剖析”长效机制。印发20个行政复议被纠错典型案例,推动干部举一反三整改问题;编印自然资源业务政策汇编,进一步提升干部依法依规履职能力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牵头办理全国人大建议1件办理省政府领导参加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各代表团分组会议时代表提出建议25件办理省人大提案159件,承办省政协提案107件,均已按时办理完毕,并按程序将相关情况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配合做好执法检查。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加强组织保障,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厅党委坚决扛起法治建设政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印发《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的通知》,通过建立健全法治组织领导、学法用法、多机构法治会商和法治人才管理等机制,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自然资源管理全领域、全流程。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普法活动。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举办“自然资源学习大讲堂”,全系统法治氛围日益浓厚。

二、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规范性有待提升。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仍在高位运行,暴露出全系统在行政执法中仍不同程度存在事实认定不清、程序不规范、法律适用不当、越权执法等问题。

(二)立法质量和配套制度需进一步强化。《贵州省溶洞管理条例(草案)》等立法项目的文本质量有待打磨提升。在新《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相关配套制度的立改废释任务紧迫。

(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需持续攻坚。行政审批乱象、征地拆迁、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等问题整改尚未完全清零,部分问题整改面临复杂情况,推进难度较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不实、代签甚至伪造等问题较为突出,存在重大行政风险隐患。

)法治素养与能力建设存在短板。部分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对新法规政策学习掌握不深不透。基层法制审核力量薄弱,部分地区机构、人员均难以满足工作要求。

三、2026年工作打算

(一)在深化法治思想认识上达到新高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贯穿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充分发挥“关键少数”领学促学作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二)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上实现新进展。全力推动《贵州省溶洞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力争早日审议。根据国家新出台的矿法配套法规,及时启动我省相关政策文件的制定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确保制度衔接顺畅、执行有力。

(三)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上谋求新突破。持续巩固深化行政审批乱象、“五乱”整治等专项行动成果,严防问题反弹。修订出台《贵州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以降低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为核心目标,深化案例剖析和问题整改,健全源头防控机制。特别要强力整治征地协议弄虚作假问题,压实属地审查责任。

(四)在强化重点领域执法上展现新作为。持续以“长牙齿”的硬措施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稳妥处置存量问题。保持打击非法采矿高压态势,深化部门协作和科技手段应用。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培训、案卷评查等方式提升执法能力。

(五)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上推出新举措。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完善“招商用地地图”“一码管地”等平台功能,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