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赵心浩 摄)
5月15日,自然资源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以下为文字实录: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副主任,部新闻发言人王永梅:各位媒体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自然资源部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有三个方面内容:一是介绍1至4月份用地用海审批、不动产登记等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相关情况;二是介绍《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金属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项目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监测评价技术规范》等4项矿山生态修复国家标准;三是介绍2024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有关情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副司长卢丽华,她将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下面,我首先介绍1至4月份用地用海审批、不动产登记等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相关情况。
一是用地审批方面。2024年1-4月,全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面积107363.63公顷(161.05万亩),同比增加56.57%;其中,国务院批准项目218个、同比增加275.86%,批准用地面积51145.61公顷(76.72万亩)、同比增加240.32%。部批准建设项目先行用地项目50个、同比减少2.00%,批准用地面积2864.49公顷(4.30万亩)、同比增加76.05%。
二是用海审批方面。2024年1-4月,全国新增用海用岛项目1155个,面积约9.62万公顷,同比分别增长78.52%和21.65%。其中报国务院批准新增用海用岛项目23个,面积约0.9万公顷。
三是不动产登记方面。截至2024年1-4月,全国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3102.8万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948.7万本、证明859.7万本。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373.2万件,同比减少16.5%;办理存量商品房转移登记188.7万件,同比减少1.4%。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842.1万件,同比减少5.6%;其中,土地、在建建筑物、房屋三类主要抵押物抵押金额同比分别增加5.5%、5.8%、0.9%。
截至2024年4月,全国累计2000多个县市实施“交地、交房即交证”改革,已颁发558.9万本权证,惠及6.19万个项目、1285万企业群众。各地积极推进不动产“带押过户”改革,全国累计办理带押过户业务18.6万件,涉及带押金额2875亿元。
下面我来介绍2024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有关情况。
今年6月8日是第16个世界海洋日暨第17个全国海洋宣传日,主题为“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届时,自然资源部将会同福建省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等单位及有关部门在厦门联合举办主场活动,以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主线,聚焦学习推广“厦门实践”经验,向国际社会传播“厦门实践”,发布国际研究报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厦门实践——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最佳案例》(中英文版),发布解读《中国的海洋生态保护》白皮书,发布《学习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 以高水平生态保护修复支撑高质量发展》倡议书,启动2024年度“海洋人物”宣传发布活动等,届时我们还将组织记者进行实地采访,欢迎各位媒体朋友积极参与。
下面请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副司长卢丽华介绍《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金属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项目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监测评价技术规范》等4项矿山生态修复国家标准有关情况。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副司长卢丽华:谢谢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好!首先我谨代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对大家长期以来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下面我就近日出台的《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金属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项目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监测评价技术规范》4个国家标准作简要介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有力支撑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也带来了土地损毁、植被破坏、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等诸多问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土地复垦条例》,明确了“谁开发、谁保护”“谁损毁、谁复垦”“边开采、边治理”等基本原则和要求,国务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相继建立了政策机制、标准规范、监督执法等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并不断完善。为了推动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我部制定了《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建立了源头防控、全程监管的约束机制,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制度、复垦修复费用计提使用制度、年度计划执行和质量验收制度、矿业权人信息信用监管和惩戒制度、绿色矿山创建制度等,强调矿山企业要严格履行生态保护、资源节约、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等法定义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下,我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理念,在全社会形成统一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共谋发展”,要求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在统筹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矿山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正在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就“矿区生态修复”设置了专章,一些省份相继出台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的专门性地方法规。与此同时,也要认识到,一些地方还在走“边开发、边破坏”“先破坏、后治理”的老路,开展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是科学性系统性工程,先进理念引领、适用技术应用等方面还有缺失,生态环境“旧账未还、新账又欠”,与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的要求存在相当差距。解决上述问题,既需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久久为功,也需要遵循客观规律、强化科技支撑。关键的一条,就是要通过大力推进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标准规范引领作用,指导矿山企业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履行修复义务,助力行政主管部门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构建源头保护与全过程治理修复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我们组织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等有关单位编制形成了《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金属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项目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监测评价技术规范》等4项国家标准,规范煤矿、金属矿、石油天然气项目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以及生产矿山生态修复过程中的监测评价工作。4项国家标准已于4月底正式发布,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批专门针对正在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的国家标准,对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提出要求,填补了该领域空白。4个国标充分体现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新理念,充分衔接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要求,学习借鉴国外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吸纳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适应性管理等国际先进理念,总结我国成功经验,对矿山企业开展生态修复提出了5项基本原则,明确了6个重点环节工作要求,指导企业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通过采取减缓保护、预防控制与复垦修复等多种措施,推动矿山生态修复与矿产资源开采统一规划、统筹实施,及时复垦利用损毁土地,恢复并提升矿区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协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后续,我们会加强对4个国标的宣贯解读,充分发挥国标的引领规范作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副主任,部新闻发言人王永梅:下面,请各位记者提问,大家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单位。中国之声记者:谢谢,中国之声的记者提问,这个问题我想请教卢丽华副司长,您刚才提到这批标准为全国首批专门针对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的国家标准,其出台有哪些意义?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副司长卢丽华:感谢记者同志的提问。概括讲,4个标准的制定和出台,具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三个方面的意义。
从制定出台的目的和作用方面讲:
一是为矿山企业开展生态修复提供科学支撑。4个标准充分体现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新理念,充分衔接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要求,吸纳国际先进理念,参考国内典型经验做法,按照全过程治理修复要求,将生态修复链条由末端治理向源头保护延伸,强调保护优先、源头防控,统一规划、统筹实施,人工引导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系统治理、提升功能,公众参与、全程监测,提出生产过程中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等具体措施要求,推动“边开采、边修复”,扭转“边开采、边破坏”,为矿山企业科学开展复垦修复、提高治理效果质量提供了技术支撑。
二是为政府实施有效监管提供有力依据。4个标准细化了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全过程不同阶段的生态修复工作任务,突出强调了重要时间节点的生态修复阶段目标和措施,为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法律法规明确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矿山企业依法履行复垦修复义务提供了有力抓手和依据,保障实施精准、有效监管,提升政府管理效能。
从制定出台的意义方面讲:
一是对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开发和保护相协调具有重要意义。4个标准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推动矿山企业认真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比如,标准强调在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尽量减少生态环境损害,提出实施表土剥离利用与植被移植利用等预防措施,珍惜和保护土地资源和土壤种子库等。同时,标准指导矿山企业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将开采活动与生态修复紧密结合,及时恢复受损生态,降低土地和生态资源消耗强度,实现在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是对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具有重要意义。系列标准对现行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明确的矿山企业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生产建设活动应当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给出了具体方法路径,推动行政逻辑和技术逻辑相统一,指导矿山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比如,标准体现了相关行政管理要求,提出对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保护目标实施避让保护措施,优化矿山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集约节约用地等。
三是对协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系列标准推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引入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全球标准等国际先进理念,并根据我国自然条件、社会背景、经济基础等,建立了有中国本土特色的矿山生态系统修复与重建方案,以高效利用资源和适应性管理等方式,实现生态保护修复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目标的协同。比如,标准鼓励矿山企业优化开采工艺流程,对固体废弃物优先资源化综合利用,加大综合利用量,减缓矿产资源开采活动造成的土地占用和生态扰动,强化了绿色矿山建设和矿业绿色转型发展有关要求,做到对自然“取之以时、取之有度”,确保矿业活动朝着可持续、循环与绿色的方向发展。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副主任,部新闻发言人王永梅: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大力支持!今天的例行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记者朋友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请会后联系我们的新闻宣传处进行咨询。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