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全国农文旅体商融合发展示范县城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您所提建议主要涉及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文旅体商融合发展等,涉及我厅的工作主要为优先保障项目用地与审批指标。我厅历来高度重视项目用地保障,将包含交通、文旅、体育等行业发展在内的各类重大项目用地保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推动。
一、支持项目建设的主要用地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机制体制,强化纵横协同。建立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以及用地保障省、市、县三级联动和部门沟通协作长效机制,成立“四化”项目等用地保障工作专班,与省文化和旅游厅签订关于支持全省旅游产业发展用地备忘录,2025年5月,专门联合省发改、交通、投促、林业等部门建立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多元保障联动机制,建成重大项目联动保障平台,将有关重大项目纳入保障平台清单化动态销号管理,进一步推动部门间信息对称、联动强化,定期沟通协调解决建设项目落地建设有关事宜,推动用地保障服务提质增效。
二是完善规划体系,强化空间保障。在“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要求各地按照国家规则妥善处置矛盾冲突,充分预留交通、文旅等各类项目合规落地空间。积极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为“十五五”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提供规划依据,切实提升空间保障服务质效。
三是深化土地管理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文旅、体育等建设项目用地应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批次报批,我厅已报请省政府将省政府权限范围内的批次用地审批权全面下放市(州)政府批准,同步出台关于做好承接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事项举措,指导市县做好用地审批权承接工作;同时,支持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因成片开发征收土地的,不再单独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县级政府可将农用地转用和成片开发征收土地申请合并报批,不断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和强化用地审查报批,提高保障效率。
四是分类制定措施,做好政策指导。出台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规范农用地转用审批、强化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等系列用地保障措施,进一步明晰用地报批各环节办理程序,提供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模板,指导市县、项目建设单位高效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服务。同时,指导用好国家支持政策,支持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申报先行用地,支持交通、能源等线性工程项目按行政区划分段报批,支持其他重大建设项目根据项目建设时序,依据可研批复或可研报告明确的分期建设内容分期申请用地,助推项目及时落地建设。
五是精准配置指标,做好计划保障。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依据真实有效项目落地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在用地审批时直接申请国家配置计划;对其他项目用地,统筹安排使用地方计划。近年来,黔东南州、榕江县建设项目用地计划均实现了应保尽保、全额保障。
六是强化土地供应,促进节约集约。指导市县做好文旅体商等项目用地供应工作,对符合划拨用地规定的文旅体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可划拨供地。对于经营性文旅体等产业项目,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用地,降低建设成本;在承租方使用租赁土地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后需办理出让手续时,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符合规划并经依法批准,可以补办土地协议出让手续。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土地建设旅游项目的,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对符合规划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可通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渠道,以出让、出租等方式供应用地。在用地审批管理中,严格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国家政策、标准,对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标准等情况进行审核,促进项目节约集约使用土地。
2021年以来,榕江县获批城镇(村)批次用地1394亩,单独选址项目用地8304亩,剑河至榕江高速公路、雷山至榕江高速公路、榕江县送马坡水库工程项目、贵州省地震监测能力提升工程等一大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得以落实。
经对接了解,您在建议中提到的“中国乡村旅游1号公路”沿线配套项目、杨家湾“一带一路”国际足球基地项目等目前未向我厅申请用地,高铁站村超综合体项目拟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项目建设需求,继续用好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进一步强化用地政策解读、培训,推动政策共享、信息互通,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清单化动态调度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全力为我省交通、文旅、体育等各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要素支撑。同时,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密切跟踪榕江县农文旅体商融合发展所涉各类项目工作推进情况,指导市县、项目建设用地单位做好建设用地组卷、审查报批等工作,助推项目及时落地建设。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