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437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7-17 10:40      字体:[]

邓永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采矿用地保障问题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用地保障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用地保障服务的主要措施

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精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聚焦中心工作,高度重视项目建设用地保障支撑,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建设用地保障服务质量和效率,着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机制体制,强化纵横协同。建立贵州省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以及用地保障省、市(州)、县三级联动和部门沟通协作长效机制,成立重大项目、“四化”项目等用地保障工作专班,清单化动态管理项目用地保障情况,推动用地保障提质增效。

(二)分类制定措施,做好政策指导。出台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规范农用地转用审批、强化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等系列用地保障措施,进一步明晰用地报批各环节办理程序,提供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模板,指导市(州)县、项目建设单位高效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服务。

(三)精准配置指标,做好计划保障。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依据真实有效项目落地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及时向国家报送省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以及纳入省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的项目用地,在用地审批时直接申请国家配置指标;对其他项目用地,统筹安排使用盘活计划、专项计划以及增减挂钩计划等其他计划,做到合理用地计划应保尽保。

2025以来,福泉市获批用地4266亩,较好保障了永荣集团磷氟煤一体化项目、瓮福磷矿区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项目提质改造措施工程、川恒化工中低品味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瓮福磷矿二期接替矿山项目、贵州裕能矿业有限公司黄家坡磷矿120万吨/年采矿工程项目、贵州裕能矿业有限公司280万吨/年选矿厂项目等一批采矿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关于“建议出台相关政策,根据矿山类型,对矿山建设用地报批精简资料及程序,缩短审批周期,降低企业的成本负担”的建议

我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着力提升要素保障能力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批类行政职权事项内部工作流程及流程图(2024 年度第一版)》等用地审批管理政策措施,明确了建设用地报件审查工作实施细则、报厅审查的建设项目用地报件材料格式模板、报厅审查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报件材料格式模板,指导各地做好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用地件我厅审查时限为12个工作日,严格办理时限和底线把关,规范和指导用地审查报批工作,进一步压缩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审批效率。

关于“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差异化的采矿用地政策,确保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建议

20236月,我厅研究出台了《贵州省采矿用地保障实施细则》,分别从制订依据、采矿用地的定义和范围、用地保障责任主体、规划保障、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农转用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计划保障、耕地占补平衡、土地供应、矿山建设施工临时用地、采矿用地复垦修复腾退指标使用、复垦修复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土地复垦、采矿用地全过程监管、细则有效期等方面,对采矿用地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出了可操作的细化措施,指导各地用好国家有关采矿用地支持新政策,多途径、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

关于“对于不涉及永久性建筑物和设施建设,占压一些地表土地用于堆放采出的矿石或废石的,可以采用临时用地方式解决用地需求”的建议

(一)目前临时用地的管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矿山建设项目施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按照节约集约、生态环保、绿色发展的要求,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矿山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使用到的施工的便道、临时工棚、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等临时使用的土地,必须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规定,采矿用地是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排土(石)及尾矿堆放用地。《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采矿用地属于建设用地,采矿项目建设应依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三)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在202571日起施行,露天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占用土地,经科学论证,具备边开采、边复垦的,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临时使用土地。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职能职责,积极做好采矿用地手续办理相关工作。一是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2号)《贵州省采矿用地保障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积极做好采矿用地手续办理相关工作。二是调整完善规划管理、用地审查报批和土地供应等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全过程服务的政策措施,规范和指导用地保障工作。强化技术指导,指导各地自然资源部门做好采矿项目用地的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用地报批等相关工作。三是对于各地申报的采矿项目用地,按照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要求,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用地应保尽保。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前提下,我厅将给予积极支持、快捷办理,保障合理的用地需求。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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