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晓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流出耕地核实整改工作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实地调研,系统解决重大问题,指导各地统筹推进耕地保护目标考核、林园耕空间优化等。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重视耕地保护的意识大为增强,工作合力初步形成。针对您提出的工作建议,我省目前已开展以下工作:
(一)强化耕地保护机制建设。一是持续完善机制。建立完善“月提醒、季监测、半年评估、年度考核”工作机制,开展全域全覆盖耕地地类变化监测,帮助地方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耕地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二是积极争取支持。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成果是耕地保护考核的基础数据来源,调查时点为每年12月31日,变更图斑主要由国家利用9至11月份的卫星遥感影像监测提取,地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提取。为支撑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积极向国家争取支持,2024年,国家下发监测图斑时间在提前了1个月的基础上,上报变更成果时间推迟到2025年2月15日,给地方工作留足了工作时间。三是加强宣传指引。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以来,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召开座谈会、调度会、视频培训会100余次,及时解读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指导各地落实“一地一策”,坚持实事求是、尊重规律,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分阶段进行检视和复盘,实事求是开展疑似耕地流出核实处置工作,坚决杜绝简单化、“一刀切”。四是建立服务机制。充分发挥省属技术单位优势,抽调厅属单位技术人员成立9个指导组,常驻9个市(州)开展“一对一”技术服务,累计1.2万人次、实地核查图斑面积36万亩,努力消除技术水平“屏障”,共享耕地保护“成果”,共同推进我省耕地保护工作持续向好。
(二)有序推动撂荒耕地治理。一是全面完成整治。2023年,农业农村部下发我省52.85万个疑似撂荒耕地图斑。经组织各地实地核实,撂荒且具备复耕复种条件图斑1.52万个、面积8.34万亩。截至目前,全省具备复耕复种条件撂荒耕地已全部完成整治。二是强化制度保障。省农业农村厅先后出台《贵州省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发展粮食生产二十条措施》《贵州省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二十条政策措施》,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利用责任,调动基层重农抓粮和农民种粮积极性。三是统筹推动复耕。2025年4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常态化开展撂荒耕地排查整治,按照“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要求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对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耕地地力补贴资格,待恢复耕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四是稳步提升质量。2024年,省农业农村厅推广秸秆还田(1764.73万亩)、有机肥还田(2739.25 万亩)、种植绿肥(590.96万亩)、轮作休耕(187.85万亩)等耕地质量保护提升措施累计完成5282.8万亩,占粮食播种面积 (4157万亩)的127.08%。按照国家标准全面完成了全省88个县(市、区) 的耕地质量评价,全省2023年度耕地质量等级为5.74等,与2022年度相比提升了0.01个等级。
(三)统筹优化林园耕空间布局。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优化耕地布局有关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园地和林地上山、耕地下山,逐步将25度以上陡坡旱地等调出的安排部署。一是试点先行探索思路。2024年选取了桐梓县、万山区作为林耕空间置换试点,率先开展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编制,统筹林地耕地保护,科学合理划分林地管理边界和耕地后备资源范围,初步探索形成“摸清底数明确底盘、规划编制协调矛盾、规范实施合理利用”的基本工作思路。二是高位推动明确目标。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林耕置换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细化落实。将优化耕地林地布局写入《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推动园地和林地上山、耕地下山,完成置换60万亩工作目标。目前,按照各地申报情况,遵义市2025年度拟完成12万亩置换耕地面积。三是摸清耕地后备资源。省林业局会同我厅印发了《关于统筹开展贵州省林地管理边界和后备耕地资源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结合 2024 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和林草湿荒普查工作,对林地管理边界和后备耕地资源进行范围划分,摸清全省后备耕地资源。四是系统谋划建章立制。按照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我厅会同省林业局研究起草了《贵州省2025年度林耕空间置换工作方案》《贵州省优化耕地林地空间布局规划技术方案》《县级林耕置换实施方案(参考大纲)》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技术要点,明确了置换规则、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为优化林地、园地、耕地空间布局明确政策要求和实施路径。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力推进林耕置换工作。指导各地综合考虑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林地保有量等约束性指标,以及建设占用耕地、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等因素,拟将25度陡坡旱地、河道湖泊管理范围、严重石漠化等不稳定耕地逐步调出,以县为单位编制林园耕空间优化实施方案,按垦造耕地的标准和要求开展实施工作,有序开展林耕置换,进一步优化农用地空间布局。
(二)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协作机制。省自然资源厅积极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开展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日常监督,指导各地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留出一定过渡期,稳妥审慎推进问题整改,分类推进撂荒耕地治理。采取措施引导复耕,用好耕地轮作、产粮油大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项目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全程、半程托管服务,落实后期管护措施和费用,坚决防止简单粗暴、不讲究方法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推进建立与农业农村、林业、能源、交通、水利、文旅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责任落实机制。
(三)调整优化调查监测工作。根据国家最新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我省变更调查细则,纵向上压实县级主体责任和市级监督管理责任,横向上健全完善与林业部门协同机制,实现结果互认、同步更新、数据共享。围绕“三区三线”管控要求,扎实开展省级遥感监测,优化、细化监测指标,强化成果分析应用,更好地支撑全省自然资源管理。组织市、县广泛收集全省种植浅根系作物名录,会商省农业农村厅细化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耕地认定标准,依标准组织开展地类调查,客观反应我省耕地资源家底。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