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08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25-06-13 10:25      字体:[]

省文化和旅游厅:

孔维林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 推动建设文化强省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总体要求

我厅在组织编制《贵州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时,注重红色文化遗产的保护,从加强长征文化路线保护、支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段建设等方面,构建弘扬长征精神的红色文化保护带。明确以保护中央红军长征路线为主线,重点保护长征文物点、长征历史文化遗存、展示场馆及纪念设施等不可移动文物。提出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进一步加强革命文物周边环境风貌控制与保护。《规划》已于202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复实施。

二、指导市(州)、县(市)规划衔接落实

指导各地在市(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落实《规划》明确的历史文化保护名录清单和空间管控传导要求,将《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建设保护规划》中涉及历史文化传承保护的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明确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的空间策略,统筹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强化对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的空间落位。目前,9个市(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批复实施,计划编制的72个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已全部完成报批前法定程序和批前审核,正在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

三、指导高质量推进红色美丽村庄规划编制

研究制定《贵州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村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导则》,突出对乡村地区红色文化挖潜保护及活化利用的要求,为红色美丽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提供技术支撑。同时,成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指导服务工作组,对三轮红色美丽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全覆盖一线指导,重点对村域红色史实梳理挖掘、红色故事总结提炼、红色遗迹遗址保留修缮、规划实施保障等重点内容进行实地指导。

四、优先保障红色旅游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深入贯彻落实“项目跟着规划走”和“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改革新规定新要求,指导各地积极配合存量、合理安排增量,优先保障红色旅游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以及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在用地报批时直接配置计划,在用地批准后报国家核销;其余未纳入省级及以上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以项目落地建设精准安排使用地方盘活存量土地核定的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国家下达的基础计划指标和脱贫县专项计划(600亩/县·年);近几年来,我省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均有盈余,落实项目建设合理用地应保尽保。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指导各地将符合规定的项目,申报纳入省级及以上重大项目清单,争取国家计划支持,助力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推动建设文化强省。

五、鼓励盘活低效用地助力红色文化产业发展

一是我省2021年启动建设用地起底大调查工作,摸清全省农村(包括红色美丽村庄)低效建设用地的数量、位置和规模,并建立了基础数据库,后续按年度开展数据更新工作。根据农村产业发展情况、低效建设用地情况,加快盘活低效建设用地,推动红色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二是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息烽县、汇川区、湄潭县、赤水市、西秀区、金沙县、福泉市、荔波县、瓮安县和贞丰县等10个县(市、区)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报国家作为本轮入市试点地区。截止2024年年底,全省各试点地区共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59宗。已入市土地累计带动产业投资规模8.96亿元,提供就业岗位1076个。

下一步,我厅将强化部门衔接协同,共同做好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同时继续用好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协调机制,积极支持红色旅游重点项目建设。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