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陈龙委员提出的《关于黔东片区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融合发展的提案》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我厅积极做好用地保障服务工作,2024年以来,黔东南州共获批用地40441亩,其中,城镇批次用地3658亩,工业批次用地4039亩,较好的保障了黔东南州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需求。
一、全力做好项目用地要素保障工作
一是健全机制体制,强化纵横协同。建立贵州省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以及用地保障省、市(州)、县三级联动和部门沟通协作长效机制,成立重大项目、“四化”项目等用地保障工作专班,将重点重大项目用地纳入台账清单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定期调度,实行动态销号管理,推动用地审查报批服务提质增效。
二是完善规划体系,强化空间保障。在国家层面明确规定不得以承诺、确保纳入市(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方式报批建设用地的情况下,紧密对接国家最新要求,采取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评估的方式,为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提供了合规性支撑材料。同时,积极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修改完善和报批工作,为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提供规划依据,切实提升空间保障服务质效。
三是分类制定措施,做好政策指导。出台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规范农用地转用审批、强化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等系列用地保障措施,进一步明晰用地报批各环节办理程序,提供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模板,指导市(州)县、项目建设单位高效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服务。
四是精准配置指标,做好计划保障。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依据真实有效项目落地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及时向国家报送省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以及纳入省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在用地审批时直接申请国家配置指标;对其他项目用地,统筹安排使用盘活计划、专项计划以及增减挂钩计划等其他计划,做到合理用地计划应保尽保。
二、推进开发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一是改革土地供应方式。制定印发《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工业化用地保障的若干意见》,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推进“标准地”出让,坚持“亩产论英雄”。2025年1-4月,全省供应工矿仓储用地8340亩,出让工业项目“标准地”8宗201亩。
二是创新用地服务方式。做好“贵州省招商用地地图”建设、运用,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投资促进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设“贵州省招商用地地图”做好建设项目精准选址的通知》(黔自然资发〔2022〕15 号),开发“招商用地地图”统一平台和微信小程序,目前已有94个县(市、区)上线运行,政府、企业通过“招商用地地图”,随时了解土地动态信息,变“项目等地”为“地等项目”。开发“兴黔地通”网站平台,梳理项目建设程序、建设用地全流程、用地支持政策和规划选址的要点,建立完善的“政策找企业、企业找政策”机制,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用地政策保障服务。
三是推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开展年度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和监测。2025年1-4月,协同开展白云、息烽、开阳等地6个经济开发区调区、扩区、升级。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关于开展产业园区用地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召开技术交流会。完成2024年度全国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数据填报以及单位GDP建设用地面积数据测算法分析。配合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修改完善《贵州省开发区统计监测工作方案》,规范核实106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四至”范围,并建立“四至”范围内所辖村居单位名录库。按照《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 年版)》修订工作通知要求,完成省商务厅转送的综合保税区,省工信厅转送的68家开发区的申报材料用地审核。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职能职责,积极支持镇远县、岑巩县、三穗县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做好用地保障服务。
一是继续用好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进一步强化用地政策解读、培训,推动政策共享、信息互通,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清单化动态调度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全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要素支撑。
二是督促黔东南州、镇远县、岑巩县、三穗县做好存量建设用地的充分盘活使用,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强化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为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创造空间,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是对于镇远县、岑巩县、三穗县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融合发展相关建设项目用地,按照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要求,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用地应保尽保。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