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3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25-06-13 09:48      字体:[]

省农业农村厅:

   陈敏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黔东南州肉牛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有关现行政策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25〕9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省自然资源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林业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黔自然资源发〔2022〕19号)等文件要求,2021年11月27日后新增的畜禽养殖设施用地不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按政策要求严格控制设施农业用地少占或不占一般耕地,对确需占用一般耕地的,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二、我厅开展相关工作

(一)在《贵州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中明确提出建设现代设施农业空间,提升设施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用现代设施装备弥补水土资源禀赋短板,合理保障设施农业用地。保障现代设施种养业、新型节能日光温室、植物工厂发展,优先保障现代农业产业园、绿色发展先行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打造一批粮食和蔬菜种植基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水产养殖场等现代高效农业基地,建设一批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和出省重要枢纽农产品集散中心,推动“黔货出山”。推进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加快支撑农业现代化发展。省级规划已于2023年12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实施。

(二)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落实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设施农业专项规划要求,保障农业用地需求,为设施农业产业发展提供规划支撑。目前,9个市(州)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全部获批,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在组织报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我厅积极支持黔东南州的肉牛产业发展,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对黔东南州肉牛产业项目的指导,积极指导当地做好设施农业用地项目选址、备案等工作,同时做好黔东南州肉牛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对于黔东南州肉牛产业相关建设项目用地,按照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要求,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用地应保尽保。

(二)我厅将加强与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水利厅等部门对接,做好与国家对接,争取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对我省政策上的支持,按部门职责职能指导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和上图入库、监督管理,做好服务。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