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1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7-06 18:40      字体:[]

刘兰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天柱县重晶石精准配矿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天柱县重晶石采矿权情况

天柱县重晶石矿资源丰富,分布集中,平均品位高,是贵州省最具资源优势矿种之一。截至20245月,天柱县重晶石矿采矿权11个,证载生产规模合计230万吨/年,均为有限期限内大型矿山。

其中生产矿山2个,拟建矿山3个,在建矿山2个,停产矿山4个,停产原因是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已督促停产整改。2023年,天柱县重晶石产量43.27万吨,其中天柱县大代白重晶石矿产量为36.31万吨,天柱县大河边高吊重晶石矿产量为6.96万吨。

二、采取有力措施防治“占而不采”

为加快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落实富矿精开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防治占而不采

《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富矿精开加快构建富有贵州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意见》(黔党发〔20246号)(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对长期不探、不建、不采的矿业权,由属地政府依法依规开展矿业权清理,采取整合整治、淘汰退出等方式,推动存量资源盘活。强化矿业权出让合同的刚性约束,对地质勘查进度、程度和矿山建设周期、时限等进行约定,督促矿业权人加快勘查开发。

为治理占而不采的情形,一是向长期不建、不采”的矿业权人下发工作提示,督促及时建设生产。2023年以来,天柱县自然资源局向天柱县高架重晶石矿和天柱县圭禄山重晶石矿下发工作提示,督促及时建设和生产。二是对资源枯竭的矿山,督促矿业权人申请注销采矿权。经核实,目前贵州省天柱县上公塘重晶石矿资源量已接近枯竭,天柱县已督促矿业权人及时履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责任,完成后及时申请注销采矿权。三是制定了天柱县兼并重组工作方案,推动矿山生产系统整合。20239月,天柱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天柱县重晶石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通过矿权整合、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等多种方式对天柱县重晶石整合重组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淘汰退出一批

三、有序推进精准配矿

《意见》中明确,有序推进精准配矿一是明确资源配置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高优势矿产资源高效配置和利用效率。坚持以产业定资源、以资源兴产业,坚持资源跟着项目走,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科学确定向市场投放矿产资源的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产业布局,发挥比较优势引领产业发展。二是在矿业权出让时,严格落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矿业权准入条件,明确矿产资源精深加工及矿业产业配套等相关要求,按照市场化方式,依法依规引导优势资源向支撑我省重点产业集群发展的重大项目集聚,向具有全链条深加工能力的优强企业集聚。动态保持合理数量的资源储备,以满足国家战略安全、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要求。

四、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

按照矿种出让登记权限,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重晶石矿业权出让登记及相关事项管理。省自然资源厅强化矿产资源规划引领,引导矿业权合理投放。按照可集中开发的同一矿体只设立1个采矿权原则,充分考虑矿产资源赋存特点、资源储量规模、勘查程度、开发利用现状等因素的影响,合理划定勘查开采规划区块。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地质工作规律,统筹重点产业集群及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避免大矿小开”“化整为零”“供需错位

合理确定生产规模。矿山建设规模应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规定的现行规模要求,综合考虑矿区范围内资源禀赋特征、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地形地貌、开采技术条件、资源储量情况开采方式等要素,按矿山资源储量规模与规划生产规模相匹配、不低于矿种最低准入开采规模的原则,确定相匹配的生产规模。采矿许可证的生产规模为建议的生产规模,最终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复的设计(核准)规模为准。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省委省政府富矿精开决策部署,落实“富矿精开”有关要求,结合我厅职能职责高质量推进精确探矿和精准配矿强化系统治理,制定完善一批针对性、协同性强的配套政策措施。一是加快推动《贵州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目前条例草案已编制完成,进入第三轮改革省自然资源厅积极配合加快推动《贵州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并将精确探矿、精准配矿等重点内容统筹纳入贵州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依法推进富矿精开《贵州省重晶石和萤石富矿精开实施方案》等11组矿产的富矿精开实施方案正在修改完善,下步按照成熟一个印发一个的原则,有序推进实施。加快推进《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等系列文件贯彻落实政策的制定印发。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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