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一轮退耕还林成果巩固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退耕还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保障
2022年10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可通过开展补植补造补播、森林抚育、灌木平茬、低质低效林改造、品种改良和退化人工草地更新复壮等工作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根据《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资环〔2021〕3号),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专项用于我省国土绿化等生态保护方面的工作,省林业局可按规定统筹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支持退耕还林的补植补造、抚育管护、低质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等工作,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二、积极争取国家补贴补助政策支持
近年来,我省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局争取退耕还林补贴补助政策支持,2022年,国家印发《通知》明确,提高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延长补助期限,决定对2014年开始实施的第二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限延长5年,每亩再给予500元补助(每年每亩100元),补助金额从原国家政策规定的每亩1200元基础上增加到现在的1700元,进一步促进了生态改善和农户增收。截至目前,国家累计安排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达到43.7亿元,新一轮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建立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提升示范区
根据国家林草局关于做好退耕还林还草提质增效等工作要求,结合《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及《贵州省“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省林业局于今年1月印发了《贵州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及石漠化治理成果巩固提升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决定到2025年在全省选择部分基础条件好、工程集中连片且成效显著的退耕还林县(市)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提升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带动退耕农户增收。我省将在镇宁县、兴义市、绥阳县、桐梓县、册亨县、织金县、关岭县、荔波县、望谟县、思南县等县(市)打造首批省级示范基地,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积极稳步推进。
四、全力推进提质增效工作
按照国家对退耕还林的相关要求,我省于今年4月编制完成退耕还林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并已上报国家林草局。方案以全面提升质量效益为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森林抚育、补植补造补播、低质低效林改造等技术措施,大力推进退耕还林提质增效工作,规划到2030年,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提质增效任务436万亩。下一步,省林业局将积极组织各地申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其专项建设规划相关项目及资金,把符合条件的退耕还林地块纳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范围,采取森林抚育、补植补造补播、低质低效林改造等技术措施,大力推进退耕还林提质增效,进一步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切实解决好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