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
胡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落地的提案》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强化规划支撑
总体规划方面。一是在《贵州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中明确支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从推进城镇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优化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强化枢纽协同等方面对优化公交基础设施布局作出安排。2023年12月21日,省级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二是指导地方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坚持公交引导城市发展,提出与城市功能布局相融合的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体系及设施布局,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导,多种交通方式相互补充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同时,在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中明确公交枢纽、公交始末站等基础设施布局和规模,为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提供规划支撑。目前,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按程序组织报批。
专项规划方面。制定印发《贵州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专项规划编制的技术标准、编制要求、衔接程序、管理方式等内容,为公共交通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提供了政策依据。指导地方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完善时,积极衔接相关专项规划,对接重大项目空间需求,统筹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并将相关专项规划主要内容纳入详细规划保障实施。
详细规划方面。相继印发《贵州省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规范详细规划编制报批要求。指导地方按需编制详细规划时,加强与公共交通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综合协调各类公共交通设施涉及空间利用的主要内容,落实常规公交、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等各类公共交通场站的数量、规模和布局,明确公交场站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指标要求。
二、做好用地保障
根据国家工作部署,我厅积极对接交通运输等省直相关部门收集各类公共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安排和用地范围,并及时下发各地,指导地方进一步对接同级部门收集重点项目安排,按照国家划定规则,统筹划定“三区三线”,为公共交通相关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做好空间保障。各地划定成果经市(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上报,我厅汇总形成全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提请省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国家,并于2022年11月1日经国家审查通过同意启用。
三、优化服务质效
一是鼓励公交场站用地综合开发。对于存量城市公共交通场站,支持原土地使用者利用场站内部分闲置设施开展社会化商业服务。对于新增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可配套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设施,将配套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并相应纳入土地供应规划条件。鼓励各地在规划指导下利用城市公共交通用地进行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并根据设施功能分层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立城市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和收益反哺机制,将场站综合开发收益统筹用于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和弥补运营亏损。二是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积极盘活存量,合理安排增量,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优先保障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并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和合理用地需求,精准组织办理相关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落实合理用地应保尽保。三是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制定土地年度供应计划,将需要建设的公交场站用地纳入土地年度供应计划,符合《划拨目录》的公交场站,按划拨方式供应。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指导各地做好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强化与交通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对接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需求,为公共交通项目顺利落地做好空间保障。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