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1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7-06 18:40      字体:[]

韦德兰代表:

提出的《关于支持榕江县开展新一轮富矿精开战略行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支持榕江开展富矿精开

根据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锑矿属重要战略性矿种,锑矿矿业权的出让登记权限在自然资源部。根据《全省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2022—2025年实施方案》,在黔东南州凯里、丹寨、黄平、镇远、岑巩、三穗、天柱、锦屏、黎平、从江、榕江、雷山12个县(市)优选了10个重点调查区、15个重点勘查区,统筹开展铝多金属、金、铝、镍、浅层地热能、铅、锌、锑、铀、重晶石、优质硅石等11种矿产的找矿工作,榕江县属重点勘查区。组织编制了《贵州黔东南黔南锑金等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工程可行性报告》,积极向自然资源部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其中包括贵州省榕江县塔石锑矿区块优选调查评价、贵州省榕江县高排锑矿区块优选调查评价、贵州省榕江县摆夺地区锑矿区块优选调查评价、贵州1:5万永乐幅矿产地质调查等4个找矿项目。

二、积极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优化调整

按照《主体功能区优化完善技术指南》要求,我厅积极指导黔东南州在州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落实省级规划确定的县级主体功能区定位,进一步细化乡镇主体功能定位。根据最新的黔东南州编制的《黔东南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榕江县下辖各乡(镇)主体功能区确定为城市化地区2个,农产品主产区5个,重点生态功能区12个。已将涉及锑矿资源分布的榕江县兴华乡、定威乡、三江乡及塔石乡调出生态功能区修改纳入,同时对榕江县有效矿业权及拟设矿业权划定靶区纳入规划和重点项目清单,为下一步主体功能区战略精准落地夯实空间基础。目前,《黔东南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正在按程序审查报批。

针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已就负面清单调整相关事宜,多次向国家相关部委进行汇报争取支持。根据汇报对接情况,国家相关部委正在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优化实施规划(2023-2030年)》,研究制定《关于新时期深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意见》,将进一步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规范负面清单管理有关要求。

三、下步工作打算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富矿精开工作部署对于榕江县区域内有潜力的锑矿找矿项目,我厅将在项目资金上支持开展勘查工作。同时,持续跟进国家部委《关于新时期深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意见》文件制定情况,配合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要求和职能职责分工,积极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优化调整。对于符合产业政策的有色金属矿山开采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指导开采企业做好项目核准手续办理工作。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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