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24-06-05 18:40      字体:[]

省人民检察院:

何枢代表提出的《关于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进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开展工作情况

江河湖库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作为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部门,我厅高度重视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采取系列措施,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一)扎实推进“富矿精开”和绿色矿山建设。一是推进“富矿精开”。我厅牵头起草《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富矿精开”加快构建富有贵州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意见》(黔党发〔2024〕6号),在推进精确探矿、精准配矿、精细开矿、精深用矿的过程中,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督促引导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环保、水土保持责任,推进矿产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清洁高效利用,常态化依法依规从严打击非法采矿、破坏矿山生态环境和浪费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二是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出台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修订完善《贵州省省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回头看”工作,实地核查绿色矿山建设情况,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制定发布全国首个绿色勘查领域地方标准。制定并严格执行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制度,实施矿产资源新“三率”标准,推广应用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不断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二)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一是统筹划定全省“三区三线”,构建“一环两区、四山八水、一群三带、双向开放”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敏感脆弱,以及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筑牢生态安全基底。二是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巩固“三区四带”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构建“四山八水两屏”的生态安全格局,规划已于202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复同意。贵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按程序上报国务院审批。其余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形成规划成果并征求省相关部门意见,正在持续深化完善全省累计7474个村庄编制形成村庄规划或“一图一表一说明”管控图则成果。三是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全面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09万平方公里。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责任主体和部门职责,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建设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情形审查、论证,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内建设活动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四是分类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研究制定《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明确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基础内容纳入自然村(组)规划编制内容。指导在制定近期规划实施项目时充分衔接相关部门工作,重点保障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设施用地空间需求。

(三)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一是强化生态修复规划引领。发布实施我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同步指导市、县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出台有责任主体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10条管理措施。制定我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二是全力推进贵州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贵州省武陵山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成功入选第一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53.82亿元,中央支持20亿,项目共24个子项目,涉及铜仁市,遵义市辖县共计17个县(区)。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51.33亿元,累计完成矿山生态修复面积884.62公顷、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857.77公顷、湿地修复面积95.2公顷、水源涵养区生态修复面积4729.87公顷、投放原生水生物573.73公顷、土地石漠化治理面积167.16公顷、土地整治面积18977.88公顷、河道综合治理长度321.01公里,岸堤修复长度457.84公里等。成功举办了2023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会议论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主题论坛”。三是加快推进全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2022年以来,省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8857万元用于全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治理,修复治理面积5507亩。四是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我厅是重安江的省级责任单位。厅党委高度重视,制定重安江“一河一策”方案和目标分解表,从严格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和加强执法监管等方面推进重安江流域治理。以重安江流域为重点申报的贵州省苗岭山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纳入2022年自然资源部支持项目,实施区域涉及我省黔东南州、黔南州共22个县,计划修复面积1.69万亩,预算总投资5.59亿元,中央支持3亿元。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4.1亿元,累计治理1.79万亩。会同黔东南州、黔南州筹办了2023年“贵州生态日”“保护母亲河 河长大巡河”活动。围绕美丽河湖建设成效、省级河长巡河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相关企业生态环保转型升级、水利部反馈河湖图斑复核整治、生态流量保障泄放、水美乡村建设、污水处理厂运行、水库建设运行、河道整治等方面工作,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黎将同志率队到黔东南州凯里、雷山、台江、岑巩、施秉、黄平6个县(市)开展2023年度河湖长制督导和河湖联合执法监督。

(四)强化测绘地理信息服务支撑。按照边生产、边提供、边应用的原则,为资质单位和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项目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数据服务,充分发挥测绘地理信息支撑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作用。2019年至2024年4月,共为78家资质单位、192个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项目提供测绘成果数据共计228批次,25382幅/景/个/片,数据量累计约20.28TB,提供测地成果65批次,5375个,数据量约1.97GB;提供4D成果114批次,18884幅,数据量约2651.93GB;提供原始航片42批次,254片,数据量约5.08GB;提供卫星影像成果7批次,869景,数据量约18107.64GB。

二、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的相关建议

一是加强工作联系协作。结合部门职责,根据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和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及时按程序提供遥感影像、大地成果等测绘地理信息成果。配合检察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及时了解河湖生态环境最新动态和存在问题,提高案件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处置的能力和效率。根据检察公益诉讼需要,积极参与,及时研究和解决河湖生态保护的难点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结合自然资源部门工作职责,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专题讲座等形式,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日,开展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引导公众积极举报违法线索,形成全社会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