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98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24-06-05 18:40      字体:[]

省能源局:

詹以香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赫章县加快矿产资源项目建设的建议》(第698号)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积极开展涉法涉诉煤矿协助执行处置

经查询,截至2024年5月13日,贵州盛联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赫章县哲庄乡哲庄煤矿采矿许可证存在司法查封1个,查封法院为毕节中院,查封期限为2022年7月12日至2025年7月12日。未查询到贵州齐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赫章县结构乡鸿发煤矿采矿许可证存在司法查封情况。为积极配合做好涉法涉诉煤矿取回矿权,尽早盘活矿权释放产能,我厅从4方面开展了涉法涉诉煤矿的处置工作。一是根据人民法院等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人民法院裁定书》(判决书)依法依规协助执行查封(冻结)、解除查封(冻结)、裁定变更采矿权人等事项。二是支持涉诉煤矿正常办理延续、变更登记手续,根据《贵州省煤矿证照及相关事宜联合审批联席会议纪要》(〔2014〕第8次 总第41次)“适当延长兼并重组期间煤矿采矿许可证视为有效的期限”规定,指导企业备齐资料,对过期的兼并重组保留煤矿继续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等相关手续。三是安排经验丰富、业务精通的专业人员专门处理司法协助执行报件、煤矿有关报件。积极配合各级能源部门、各级司法机关等有关单位,根据我厅职责职能,依法依规支持企业申请矿业权转让、变更登记。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供矿业权基本信息、矿业权查封(冻结)基本信息的公开查询通道,避免司法机关因矿业权信息不准确导致我厅无法协助执行,提高协助执行效率,供煤矿企业掌握查封(冻结)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减少矛盾。

二、积极做好煤矿采矿许可证开采方式的变更登记

煤矿采矿许可证的办理属于我厅职责,在哲庄煤矿、鸿发煤矿所在的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等工作完成后,我厅将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有序推进露天煤矿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黔能源煤炭〔2021〕37号)等文件规定,根据采矿权人的申请,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已设煤矿采矿权做好井工转露天、井工转露天/井工的开采方式等变更登记。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