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24-06-05 18:40      字体:[]

省林业局:

雷雨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林业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地类数据冲突问题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厅职能职责,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已与雷雨代表电话联系并取得认可):

对于耕地流向林地的问题,恳请省级林业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充分协商,统筹考虑各县(区)耕地指标及林地情况,拟定统一且明确的指导意见,以便于基层林业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工作方面的建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为解决林业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地类数据冲突问题,按照统一工作部署,统一分类标准,统一调查底图,统一成果发布要求,国家和省近年来联合开展了大量工作,出台了众多文件方案明确在统一林地地类基础上,准确划定林地管理边界。

一、联合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

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25号)要求,我厅和省林业局共同开展了2022年度和2023年度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共同组建省级工作专班,明确了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职责、工作内容、进度安排以及任务分工。并要求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林草主管部门参照省级模式组建工作专班,明确指出县级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经县、市两级工作专班审核通过后才可上报省级。

二、共同开展林地范围内二级地类不一致图斑认定工作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林地地类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40号),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共同认定、共同审核、逐级上报的方式,对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林地范围内二级地类不一致图斑进行了核实认定,达成一致后将年度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成果共同上报国家;同时,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业局共同开展了林地范围内二级地类不一致图斑实地调研工作,抽取部分图斑实地查看、共同认定,确保林地地类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协同开展2024年度森林、草原、湿地图斑监测及日常变更工作

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业局联合印发《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关于协同开展2024年度森林、草原、湿地图斑监测及日常变更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源函2024228)和实施方案,协同开展2024年度林草湿调查监测及日常变更工作。对林地流入流出图斑核实举证以及地类认定工作作出部署,明确了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内容、技术方法、责任分工等,为准确划定林地管理边界奠定基础,也为基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林业主管部门统筹决策提供了明确指引。

四、启动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

今年4,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同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78号)并组织召开工作启动会,明确指出普查工作的重点任务就是全面解决林草湿调查监测中植被覆盖类型与国土调查地类不一致问题。统一部署联合工作对不一致图斑逐一核实确认,两部门共同审核,逐级上报至国家,全面摸清林草湿资源数量、质量、结构、生态状况及管理途径等情况,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落实管理属性和管理边界。同时,在普查工作中科学安排优化流程,做到一次外业获取全部调查数据,实现外业只跑一次,切实为基层减负。

根据国家统一要求,林地植被类型与国土调查地类统一工作应于20251月底前完成。我厅将与省林业局密切配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并以此为基础做好林地管理边界划定工作,进一步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基础,更好地服务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4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