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27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23-07-05 11:39      字体:[]


省文化和旅游厅:

郑久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乡村特色民宿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强化规划引领

为更好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多规合一改革要求,促进乡村地区高质量发展,制定印发了《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技术文件并结合省级特色田园乡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制定印发《贵州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村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导则(试行)》《贵州省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村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导则(试行)》,针对不同村庄发展需求和村庄类型,指导各地编制村庄规划做好产业发展空间引导,合理保障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如乡村民宿等)用地需求截止目前,全省编制村庄规划2129个,其中:已获审批1290个,839个正在编制。对于暂不具备条件编制村庄规划的,指导各地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明确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并形成一图一表一说明管制图则,逐步实现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

二、强化用地保障

指导各地用好《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国家文物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202277号)《文化和旅游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文旅产业发〔202233号)《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旅游产业化建设多彩贵州旅游强省的意见》(黔党发〔202027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用地保障支持旅游产业发展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103号)《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等一系列支持政策,依规选址建设,优先盘活存量、合理安排增量,以真实有效项目落地建设精准申报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保障项目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对项目建设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市县政府要加大统筹,合理匹配资金、耕地占补平衡等要素,根据项目建设时序和用地需求,及时组织申报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三、强化政策落实

根据《贵州省旅游产业化专项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全省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首批政策措施清单>的通知》(黔旅专项组〔20232号)一是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鼓励依法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等资源发展民宿是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入股、联营等方式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乡村民宿三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文件精神,支持在入市试点地区,通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方式发展民宿。

四、强化管理服务

为有效促进乡村地区基础设施、农业、工业、旅游等产业项目落地,我厅自主研发贵州省村庄规划便民服务系统黔村规APP,按照《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系统在各地推广使用,有效提升村庄规划管理服务和空间治理水平。黔村规APP纵向联通省市县乡村五级,横向联动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部门,通过与农业农村、住建、文旅、林业等部门之间数据汇交和共享,有效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地灾隐患点、风险斜坡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地等区域,有效解决乡村旅游项目选址难问题,充分保障乡村民宿合理用地需求,目前,系统已在修文县、福泉市、七星关区等17个县(市、区)推广使用。

五、强化一线调研

为更好的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印发《关于开展村庄规划工作调研的通知》,坚持问题导向,组成三个调研组分赴全省九个市(州)开展工作调研,重点对已批复实施的村庄规划成果开展回头看组织地方相关部门、相关专家、村民代表等召开调研座谈会,多方听取意见建议,了解各地在村庄规划编制、农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保障等方面面临的难点堵点问题,为下步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相关要求,一是持续指导各地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其它村庄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明确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并形成一图一表一说明管制图则,逐步实现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二是继续强化政策落地,落实建设用地依规选址、节约集约、依法审批要求,精准做好乡村振兴相关项目的用地保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三是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持续推广应用贵州省村庄规划便民服务系统·黔村规APP”,切实提升村庄规划服务质效和空间治理水平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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