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区避险搬迁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中请求省级继续给予威宁县项目资金支持”的问题
(一)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历年来,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统筹中央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对威宁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予以大力支持。2000年以来,我厅共计支持威宁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50个(工程治理项目47个;避险搬迁项目2个、下达搬迁指标510人;调查项目1个),涉及资金2.37亿元(中央资金1.03亿元、省级资金1.34亿元)。其中,2023安排中央资金1720万元实施1个衔接房地产相关政策避险搬迁项目,拟搬迁430人。目前,项目已移交11个、已终验20个,已初验11个、已完工5个、正在实施3个。从全省范围来看,安排威宁县的项目数、资金数全省排名第二,仅次于赤水市;从毕节市来看,安排威宁县的项目数、资金数远超其它县区。
(二)加强培训,指导威宁县抓紧编制项目勘查设计或避险搬迁方案,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2019年以来,我厅多次派出专家、行政管理人员,深入毕节市、威宁县开展项目培训指导,允许威宁县按照宜搬则搬、宜治则治的原则,对同一构造单元、集中连片区域隐患开展集中整治,解决了地方防治资金不足的问题。2020年、2023年,我厅分别安排资金480万元、1720万元,支持威宁县对510名以上群众进行避险搬迁,给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获得感。目前,省级项目库中威宁县只有4个工程治理项目(需资金1832.91万元),1个避险搬迁项目(需省级资金补助328万元)即:威宁县龙场镇、猴场镇、黑土河镇、金钟镇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项目。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指导,在威宁县避险搬迁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办理项目入库手续时指供帮助,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威宁县实施避险搬迁。
二、关于“在项目申报时充分考虑群众意愿,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搬迁和安置方式,以隐患点威胁群众搬离危险区为目标,减少隐患点威胁人员和财产为导向实施搬迁”的问题
(一)积极探索避险搬迁模式。2020年3月,国务院六部委印发《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工作方案》(2019—2021),明确“针对当前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补助费用低、搬迁难度大、搬迁意愿不强等问题,各地可借鉴易地扶贫搬迁经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避险移民搬迁补助标准”。2020年至2022年,我省统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6.83亿元,实施77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将11375名群众搬离风险隐患威胁区。77个试点项目中,除4个全部采取进城购房安置外,其余项目均采取多元化的安置方式,有的项目采取集中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分散自建、购房安置、拆旧房适当补偿等方式,满足不同群种的安置需求,以达到危急险重隐患区群众整体搬迁的目的,彻底解决地质灾害隐患对群众安全威胁,给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和获得感。其中,威宁县2020年获避险搬迁项目1个,采取分散自建安置。
(二)积极探索衔接房地政策助推避险搬迁工作。2022年11月,为统筹抓好国发〔2022〕2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衔接房地政策助推避险搬迁工作并增加覆盖面的工作要求,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贵州省衔接房地产相关政策助推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试点方案》,选取遵义市、六盘水市、毕节市开展试点,省级按4万元/人予以补助。2023年3月,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安排24992万元中央资金,支持28个县区衔接房地产政策助推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拟搬迁1485户、6248人。其中,威宁县获避险搬迁项目1个、资金1720万元,以进城购买商品房形式搬迁430人。
(三)开展专题调研,深入研究适合贵州实际的避险搬迁安置方式。今年3月,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移民局(以下简称“5厅局”)共同印发《贵州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调研工作方案》,成立了“5厅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调研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调研专班,深入各市州开展调研。3月以来,“5厅局”组织的3个联合调深入9个市州、20余个县区、50余处地质灾害隐患点、40余个房开企业开展调研,认真听取基层政府、受威胁群众关于避险搬迁工作的意见建议。期间,省自然资源厅还派员参加了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开展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专题调研。根据调研结果,“5厅局”形成《贵州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推进情况调研报告》,提出“多元化”的安置方式,即:继续推进衔接房地产政策助推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鼓励引导群众进县城、进乡镇购买商品房、国有闲置公房、棚改存量房、二手房等进行分散安置安置;对有集中建设条件的,允许各地按照“四靠近”原则(靠近县城、集镇、园区和中心村),采取统规统建、统规代建等方式集中建房安置,搬迁群众全过程参与,项目建设统一选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风貌、统一建设、统一验收,确保工期按时完成,房屋质量得以保障,安全监管可控;允许少量群在安全区域就近回购空置房屋、利用闲置建设用地、宅基地等方式分散安置。
(四)编制避险搬迁规划,探索多元化的避险搬迁方置方式。根据徐麟书记视察我厅作出“要坚持标本兼治,分轻重缓急有序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指示,我厅结合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正在组织调研组到纳雍等地开展避险搬迁情况调研,到地质灾害隐患点与群众深入座谈对避险搬迁工作看法,了解群众对避险搬迁安置方式的意见和需求。根据调研成果,我厅将会同相关厅局编制贵州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规划,探索多元化安置的方式。规划呈省政府审查通过后,为各地实施避险搬迁提供参考依据,达到“以隐患点威胁群众搬离危险区为目标,减少隐患点威胁人员和财产为导向实施搬迁”的目的。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