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502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23-06-05 15:15      字体:[]

省发展改革委

农工党贵州省委员会提出的《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收悉。经我厅认真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中央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相关部署要求

2021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机制实现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2124号),明确到2025年,初步形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框架,初步建立比较科学的生态产品核算体系。

20219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机制实现机制的意见〉分工方案》(发改基础20211281号),明确相关部委职责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持续推进并取得成效。

202110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机制实现机制的意见〉部内任务分工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836号),将涉及自然资源部的6大项,15小项任务分解,相关司局对标对表,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贵州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基本情况

20205月,贵州省长江办发文确定在赤水市、大方县、江口县、雷山县和都匀市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通过试点建设力争为全省乃至全国生态良好的欠发达地区生态产品机制实现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20227月,贵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行动方案》(黔委厅字202230号),充分发挥贵州优良生态环境的最大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积极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加快推动建成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

202210月,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贵州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行动方案厅内部任务分工》,将涉及我厅的17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相关处室,确保相关任务落地见效。

三、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一)扎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摸清了各类自然资源类型、分布、范围、面积等家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通过遥感监测发现各地类动态变化情况,及时更新调查成果,保障“三调”成果的现势性,为编制生态产品清单提供真实、准确的基础数据,支撑生态文明建设。

(二)加快推进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22年,《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2318号),7月印发《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配合开展2022年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2494号),部署2022年度完成20个省级重点区域和40%的市、县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调查工作,全省自然资源重点区域累计完成739个面积12867.68平方公里的地籍调查任务,其中2022年完成498个面积6182.78平方公里。省级自然资源重点区域累计完成48个面积6776.15平方公里,其中2022年完成202398.32平方公里的地籍调查任务。按照计划,到2023年底完成省级自然资源重点区域3个,即全面完成省级负责的自然资源重点区域调查工作任务。

(三)统筹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选取遵义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铜仁市及黔东南州等5个市(州)作为试点地区。编制完成省市两级试点实施方案省级实施方案经报请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实施。编制省市两级自然资源清单并经部审查备案省级清单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制定省级试点34项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建立涵盖21个厅(局)和5个试点市(州)人民政府的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完成试点中期评估工作并得到部权益司充分肯定,正在持续推进试点各项探索工作。

)持续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全面完成铜仁市全域、六盘水市钟山区、贵州百里杜鹃国家森林公园、思南乌江喀斯特国家地质公园等4个试点区域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通过试点构建了省级资产清查价格体系,搭建了三维展示平台,初步建立适合贵州的资产清查制度,探索开发了资产清查软件。

(五)稳步推进58个省级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资产清查。2021印发《贵州省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分三年度完成58个省级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已完成20212022年度共计46个自然保护地实物量清查、经济及生态价值估算正在开展2023年度12个自然保护地资产清查。

(六)全面开展全省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起底大调查和城镇基准地价更新。2021年,启动全省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起底大调查,全面查清全省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掌握全省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数量、规模和位置,建立全省统一的空间基础信息数据库,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供了基础支撑。按照三年更新的原则,推进了全省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制定和更新,全省88个县(市)区实际了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全覆盖。

(七)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一是2022年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召开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涉及流域生态补偿省级联席会议,通报并下达2020年至2021年度应缴纳和分配生态补偿资金1876.26万元,涉及毕节市、安顺市、六盘水市、贵安新区共计10个县(市、区)。生态补偿资金用于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的水源地保护、工程设施保护和流域内山水林田湖草沙的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二是印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234号),促进社会资本参与我省生态建设,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应在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上划定,优先将农产品生产基地、高标准农田、蔬菜生产基地、农业科研和教学试验田、土地综合整治新增耕地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各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得低于现状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的90%。根据全国“三区三线”划定要求,25度以上坡耕地(不含梯田)作为不宜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未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

(九)积极探索零星矿产资源配置,健全完善“净矿”出让制度。2022年,印发《贵州省探索零星矿产资源储量交易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通过探索零星矿产资源储量交易,优化资源配置的方式和程序,不断提高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供需矛盾。同年,印发《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净矿出让登记工作规程(试行)》,规范省级矿业权出让登记程序,明确细化工作职责,健全完善“净矿”出让工作机制。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厅将一如既往做好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相关工作,继续推进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省级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起底大调查和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净矿出让等相关工作。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推进赤水市等5个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工作。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