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502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23-06-05 15:14      字体:[]

省水利厅:

致公党贵州省委员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我省中水利用力度的建议》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积极做好用地保障工作。我厅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聚焦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助推高质量发展。建立了建设用地保障服务省、市、县三级联动和部门协作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工信厅等11个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建立用地保障协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将重点重大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等用地需求纳入台账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做到政策共享、信息互通,共同研究、指导各地用好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支持政策,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和合理用地需求,精准组织申报办理相关使用土地手续,做好要素保障支撑服务进项目落地建设,依法用地。

二、积极做好供地政策支持。一是大力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的方式,做好企业发展用地保障。二是鼓励开展标准地出让探索,加快产业项目落地。三是支持开展工业用地混合利用方式探索,经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充分论证,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的,仍按工业用途管理。四是支持根据《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指标》(建标198—2022)《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建标148—2010)的用地标准建设污水处理厂。

下一步,我厅将督促指导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加强用地服务保障工作和土地供应工作,按照项目建设时序,积极组织申报建设用地,我厅将积极支持、快捷办理,全力予以保障。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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