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87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23-06-05 13:12      字体:[]


乡村振兴局

卢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规划和整合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强化规划支撑

一是为更好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多规合一”改革要求,制定印发了《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技术文件结合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和“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制定印发《贵州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村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导则(试行)》《贵州省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村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导则(试行)针对不同村庄发展需求和村庄类型,采取基础内容+选做内容的方式,差别化明确村庄规划编制内容规划突出村民主体,积极回应村民合理诉求,综合考虑村庄自然山水格局、基础条件、发展需求、安全防灾等因素,合理规划村庄用地布局,有效保障村民建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塑造村庄特色风貌,体现民生民意目前,全省编制村庄规划2039个,其中:655个村庄规划已获审批,1384个正在编制。对于暂不具备条件编制村庄规划的,指导各地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明确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并形成“一图一表一说明”管制图则,逐步实现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二是按照《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如原住居民允许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修筑生产生活设施,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提案中所述农村建房、机耕道、产业路建设如符合文件要求均可实施。三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三区三线”划定规则,结合贵州耕地资源禀赋实际,将国家下达我省永久基本农田任务落地落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农村村民建房、机耕道等均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一般耕地的需按要求落实占补平衡或进出平衡。机耕道硬化等可以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实施。

二、强化用地保障

一是指导用好系列要素保障政策。紧跟国家最新政策要求,聚焦稳住经济基本盘,围绕贵州高质量发展需求,出台助力抗疫情稳经济促发展保稳定、保障“四化”用地、助推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等系列要素保障支持政策,获自然资源部和省政府充分肯定。二是强化建设用地计划保障。继续专项安排脱贫县每年600亩专项指标,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发展;印发《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加强过渡期村庄规划管理的意见,单列管理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符合条件的,实报实销,目前已向国家申报4.03万亩村民住宅建设新增用地计划指标,足以保障农村地区村民建房需求。三是做好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服务。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和政府部门沟通协作要素保障机制,畅通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形成合力,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清单化管理重点重大项目要素保障需求,安排专人跟踪服务,多措并举保障项目落地建设。四是提升用地审批服务效率。优化再造用地审批业务流程,升级用地审批系统,实现“计算机智能+人工”收件审查把关;大力落实国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建设部署,不断强化信息化、规范化用地审批服务,促进用地审批质量和效率大幅提升。

三、强化管理服务

畅通村民合理建房、基础设施和产业用地渠道我厅自主研发贵州省村庄规划便民服务系统黔村规APP按照《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系统在各地推广使用,探索建立村民自治监督的建房管控机制黔村规APP纵向联通省市县乡村五级,横向联动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部门,通过与农业农村、住建、文旅、林业等部门之间数据汇交和共享,有效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地灾隐患点、风险斜坡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地等区域,系统通过“掌上操作、一站受理、一网通办”的电子化申报体系,实现村民宅基地建房申请“掌上办”“零跑腿”,有效解决村民建房需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选址难问题,有效提升村庄规划管理服务质效和水平目前,系统已在全省17个县(市、区)推广使用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相关要求,一是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其它村庄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明确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并形成“一图一表一说明”管制图则,逐步实现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二是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持续推广使用黔村规APP,提升基层管理服务水平。三是继续强化政策落地,保障村民合理建房、建设用地依规选址、节约集约、依法审批要求,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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