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路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不断推动醇基液体燃料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醇基液体燃料在我省快速发展,以其相对较低的成本优势替代部分液化石油气、汽油等燃料的市场,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使用者成本,但其迅速发展也给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新问题。您对我省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监管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下一步开展好相关工作很有指导意义。
一、及时出台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管理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闭杯闪点低于60℃的醇基液体燃料属于危险化学品范畴,应依法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近年来,为规范我省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管理工作,出台相关规范、文件,强化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出台规范性文件。2022年,省市场监管局、省应急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甲醇及醇基燃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黔市监办发〔2022〕26号)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二是出台技术规程。为更好的安全指导醇基液体燃料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2021年,省应急厅组织制定了《贵州省醇基液体燃料应用安全技术规程》,作为全省首个醇基液体燃料行业标准。该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对涉及醇基液体燃料的钢瓶、管道、灶具、瓶装供应站、钢瓶运输和装卸、消防与应急救援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有效指导醇基液体燃料经营使用单位改善安全条件、防控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禁非法现场加注
为加强醇基液体燃料的安全监管,省级多年来持续强化相关“打非治违”工作。一是统筹推进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2019年,省安委办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黔安办函〔2019〕78号),要求各级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加强醇基燃料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省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未发生醇基液体燃料生产安全事故。省公安厅全面开展醇基液体燃料安全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非法改装车辆运输,槽罐车、非法面包车、箱式货车在公路、马路沿线进行现场流动加注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醇基液体燃料车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同时对全省民用爆炸物品实行特别管控,重点加大对“醇基液体燃料”等重点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省交通运输厅结合专项整治行动,深化开展全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和安全风险集中整治。2020年以来,省交通运输厅在全省范围内相继组织开展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清理整治、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集中治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暨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等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清理整治运输车辆,核查从业人员情况,强化车辆达标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了全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资质条件合法合规,及时消除了各类不合规运营行为,保障车辆运营规范安全。二是持续开展醇基液体燃料等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省应急厅出台《贵州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黔应急〔2022〕12号),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内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各级各部门基本形成“部门牵头,联合打击”的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模式,共同抓好“打非治违”工作。省公安厅运用大数据、云计算、路网监控、卡口拦截等技术支撑,加强醇基液体燃料车辆的分析研判,精准掌握出行时间、路线等规律,高效用警,切实推进集中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省生态环境厅成立生态环境“打非治违”及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生态环境安全“打非治违”包片督导工作方案,将全省涉醇基液体燃料等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纳入排查范围,对排查出的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整改清单,督促整改。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检查危化行业发现隐患8681条,已督促整改5964条,整改率68.7%,累计查处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企业65家,超许可生产经营企业23家,立案调查77起,吊销证照21家,责令停业整顿21家,关闭取缔36家,行政处罚金额303万元,行政(刑事)拘留人数16人。
三、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实施安全许可,全力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随着醇基液体燃料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展,近年来全省申办醇基液体燃料生产企业、加注站、经营点的企业不断增加。为把好准入关,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从严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从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通过严格准入和强化安全监管,多年来全省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二是持续强化危货电子运单管理,健全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管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危险货物电子运单使用管理水平,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切实做好包括醇基液体燃料在内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服务工作,省交通运输厅以危货电子运单为重要监管手段,对电子运单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对各地核实车辆轨迹、车辆许可条件核查、企业监管等方面提出要求,强化对危货企业管理、物品运输、安全运营等方面的监管。
四、强化规划引领,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控
一是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2021年,我厅印发《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控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683 号),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指导各地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明确安全要素空间布局要求,在详细规划中落实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专项规划等相关安全要素具体空间布局,在村庄规划中落实安全要素管控要求。二是在规划实施管理中,严格落实安全要素管控要求。2022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安全审批工作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22〕242号)、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强化安全源头防控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2〕175号)等文件,明确要求各地在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工作中严格落实安全要素管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用地安全审批,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项目安全建设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要求(标准)。同时,指导地方依法依规组织土地供应,保障醇基液体燃料行业发展。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厅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醇基液体燃料地方安全标准出台,努力从政府层面提出醇基液体燃料管控措施,为监管执法提供可行性标准和规定;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指导各地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严格落实安全管控要求,充分衔接安全生产、化工产业发展、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管道发展、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规划,科学确定用地布局;在规划实施管理中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落实用地功能布局协调、邻避设施防护间距等安全管控等要求,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