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110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8-31 13:42      字体:[]


省能源局:

省政协代表徐卓扬提出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 推动贵州新能源汽车消费增长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支持提案关于对全省汽车充电桩建设进行整体布局,制定充电桩统一接口标准、规范充电桩充电效率的建议。

二、我厅相关工作情况:一是指导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7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4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56号)等文件精神,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加快办理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积极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核发,鼓励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利用存量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建设充电设施。二是制定《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指导各地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明确落实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布局的引导性要求。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285号),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预支空间规模61.65万亩用于全省城镇开发边界划订,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供规划支撑和空间保障。三是在坚持规划引领、用途管制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公共停车场、小区公共停车位、旅游景区、康养度假地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新增用地的应保尽保。

三、下一步,我厅将围绕提案建议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制定《贵州省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指导各地在新编详细规划时,将经批准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确定的充电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要求纳入详细规划,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空间保障。指导各地做好新能源汽车产业、配建充电设施停车场及新增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选址,保障项目依法依规用地。二是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用地报批、土地供应、建设项目规划审查中,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的服务。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改革新要求,督促指导各地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有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加快新增充电基础设施用地供应。积极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供应新能源产业用地,支持新业态发展。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