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有关法规和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关工作,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组织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及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法律顾问有关工作。
负责人:吴玺
联系电话:0851-86822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