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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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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

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贵安新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土地矿产资源储备局:

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及《关于贯彻落实〈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黔国土资规〔2018〕4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黔国土资规〔2018〕4号文件要求,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2023年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

二、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统筹调度,汇总本辖区内各县(市、区、特区)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及政府批复文件等成果资料(纸质及光盘),于11月底前提交至省土地矿产资源储备局。贵安新区和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由贵阳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总后一并上报。省土地矿产资源储备局负责各地上报成果资料的汇总、整理工作,并按要求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三、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自然资源部权益司要求,及时在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中填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厅权益处 龙秀颀;联系电话:86818519

省储备局 陈  谋;联系电话:86823112

联系地址:省土地矿产资源储备局(贵阳市观山湖区北京西路世纪金源购物中心商务楼B栋18楼1802室)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