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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民所有自然 资源资产清查第二批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3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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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碧江区、万山区、印江县、思南县、松桃县、玉屏县、沿河县、德江县、江口县、石阡县、大龙经济开发区、铜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加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本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291号)要求,我厅制定了《贵州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第二批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附件:贵州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第二批试点实施方案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1412




附件:贵州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第二批试点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