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板桥镇东李煤矿(变更)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评审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7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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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于2024年9月3日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组织评审了《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板桥镇东李煤矿(变更)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会后编制单位按专家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方案经专家复核通过,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0日。如对评审程序和评审结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反映。
联系电话:0851—86827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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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云岩区鹿冲关路34号(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
附件:1.附件1 专家组评审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