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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板桥镇东李煤矿(变更)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评审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7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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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于202493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组织评审了《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板桥镇东李煤矿(变更)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会后编制单位按专家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方案经专家复核通过,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1127日至20241210日。如对评审程序和评审结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反映。

联系电话:0851—86827903

          0851—86741377

地址:贵阳市遵义路省政务服务中心省自然资源厅窗口

贵阳市云岩区鹿冲关路34号(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

附件:1.附件1 专家组评审意见.pdf

      2.附件2 信息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