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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北街地热普查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9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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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委托,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以挂牌方式组织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北街地热普查探矿权的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1.出让人: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出让探矿权名称: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北街地热普查

3.区块面积:1.23平方千米(以坐标计算为准)。

4.勘查矿种:地热(不接受勘查矿种变更和增列)。

5.出让期限:3

二、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为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三、各阶段工作时间安排

1.出让公告: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9月16日

2.申请报名: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挂牌: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29日15: 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挂牌及竞价

(一)挂牌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本宗探矿权挂牌起始价为132万元,竞买增价幅度为6.6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方式

竞买人以增价报价方式竞买,竞买报价应高于起始价并高于前一轮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在挂牌期限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参与竞买,将采取电子竞价方式进行现场竞价

五、成交确认及出让合同签订

竞买结束后,挂牌成交的,由交易中心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探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在自然资源部、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交易中心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向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提交“关于签订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北街地热普查探矿权出让合同的申请”,同时提交《探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与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签订《贵州省探矿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办理勘查许可证。

六、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竞得人办理勘查许可证需按法律法规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应缴数额、缴纳方式和缴纳时间等要求,在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的《贵州省探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

七、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充分了解探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资源赋存、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区块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一旦提交《竞买申请书》,即视为对探矿权出让条件无异议。

(二)竞得人应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准备办理探矿权新立登记(获取勘查许可证)所需资料,资料清单可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下载或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厅窗口查阅。

(三)探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按《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贵州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具体事项在出让合同中约定。

(四)如竞得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取消竞买资格或因自身原因放弃竞买资格,交易中心将重新组织出让。

八、重要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二)本探矿权区块范围内,可能存在有基本农田及建设项目。竞得人进行的勘查、开发活动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和改变基本农田现状,不能对已有建设项目造成不良影响。

(三)若探矿权范围与建设项目用地范围重叠,不得在建设项目范围内布置可能影响建设工程安全的勘查工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竞得人领取了勘查许可证获得探矿权后,在勘查、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包括吊销勘查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五)非因出让人过失造成的探矿权损减(包含但不限于勘查区块面积缩减、勘查许可证废止、勘查许可证被吊销、出让合同终止等),出让人已经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六)矿产资源勘查有着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1.在勘查许可证载明的区块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不能找到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

2.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对探矿权造成不利影响;

3.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勘查资料存在瑕疵;

4.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探矿手段、选矿方法的限制或不能转为采矿权的;

5.不可抗力的影响。

(七)由于诸多原因影响,出让的探矿权包中可能存在部分探矿权范围与我省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等各类禁止开发区或建设项目存在重叠的情况,出让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范围或终止该探矿权的出让,并据实调整所涉探矿权的成交价。

(八)该区域内埋设有军用国防通信光缆,具体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加强与当地军事设施主管部门联系,如遇军事设施国防通信光缆,要注意避让、保护,并及时通告当地相关部门。

九、其它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竞买申请;

(三)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四)挂牌出让的其他未尽事宜,由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和通知;

(五)如对本探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反映。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处(油气处),电话0851-86818705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851-84839730


附件: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北街地热普查挂牌出让文件


2019年8月19日

需添加word中的图片内容,请使用从文件导入功能~


探矿权挂牌出让交易规则


为确保探矿权挂牌交易活动依法、顺利进行,规范参与者的行为,明确挂牌交易活动参与者的权利及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适用于本中心举行的此次挂牌交易活动。

一、挂牌出让探矿权简介及有关事项说明

矿业权编号:GK(19)001

(一)探矿权基本情况

1.矿种:地热

2.探矿权地理位置、面积及坐标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北街地热普查探矿权位于花溪区青岩镇北街村,距贵阳市中心约30km。行政区划隶属贵阳市花溪区管辖,面积1.23km2。拐点及坐标如下(2000坐标):

1,106°40′02″,26°21′42″

2,106°40′44″,26°21′42″

3,106°40′39″,26°21′35″

4,106°40′33″,26°21′11″

5,106°40′17″,26°20′56″

6,106°40′02″,26°20′56″

3.地质勘查工作情况

普查区位于贵阳构造复杂变形区。热储构造为射冲背斜北部倾没端。热储含水层为泥盆系上统尧梭组、中统独山组、龙洞水组白云岩、灰岩,上覆盖层为石炭系下统大塘组碎屑岩。花溪断层是区内主要的导热构造,普查区具层状-带状复合型热储构造特点,地热勘查类型属Ⅱ-3型。已实施一口地热井,井深3200m,井口水温52℃。预测热储深度2500~3200m,热储温度52.35℃~62.85℃。

4.矿业权现状

交通便利;已开展地质普查工作,编制了相关地质资料,需要查阅相关地质资料的可与省土地矿产资源储备局樊春辉联系(电话:0851-86821233);矿区无其他矿业权设置。

5.出让年限

探矿权出让期限为3年,自受让方取得勘查许可证之日算起;确需延续的,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二)出让方式、起始价及成交价款范畴

本宗探矿权出让人为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按挂牌方式出让,对起始价进行增价竞价,价高者为竞得人。挂牌起始价为132万元,成交价款为探矿权出让收益,探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按照《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贵州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具体事项在出让合同中约定。

(三)竞得人履约要求

竞得人向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提交《关于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的申请》,按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成交价款;根据合同约定办理勘查许可证。

(四)有关风险提示

1.拟出让的探矿权进出道路、用地、安全、环保、取水许可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存在风险,需由竞得人自行与相关权利人协商解决,所产生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协商不成导致不能勘探的一切风险由竞得人自担。因地热资源的特殊禀赋方式,可能地质因素、气候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地热水变少或消失,导致的经济损失由竞得人自担。矿产资源投资具有不可预见性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充分了解探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资源赋存、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区块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一旦提交《探矿权竞买申请书》,即视为对探矿权出让条件无异议。

2.拟出让探矿权坐标范围内地下埋设有军用国防通信光缆,省军区建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责成施工单位加强与当地军事设施主管部门联系,如遇军事设施国防通信光缆,要注意避让、保护,并及时通告当地相关部门。

3.截至挂牌日,此次拟挂牌出让的探矿权与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及各类保护地不重叠。由于目前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及各类保护地范围仍在调整和完善中,竞得人在取得探矿权后应及时与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在进行勘查活动前,须向矿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相关单位,进一步核实矿区范围是否与生态保护红线及各类保护地等禁止勘查开发区重叠;如存在重叠,必须处理好重叠问题后才能开展相关工作,重叠问题未处置前,竞得人不得实施任何勘查活动。

探矿有风险。因政策原因导致该探矿权不能转采矿权,因与生态保护红线及其它保护地重叠,无法办理探矿权延续、变更、保留等手续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取得探矿权后,在探矿过程中,涉及需要占用林地的,必须按要求取得林地审核审批手续方可使用林地。

5.竞得人取得探矿权后应当依法依规履行探矿权人义务,坚持生态优先,在勘查过程中按规定进行绿色勘查,守好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探矿过程中应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后期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周边饮用水源地、湿地、森林和林地等生态环境的保护,并做好保护措施。

6.竞买人竞得探矿权后,由竞买人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准备办理勘查许可证所需资料,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勘查许可证;竞买人进场勘查涉及的有关事宜,由竞买人自行解决。

注:1.在正式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时,出让人有权将“挂牌出让探矿权简介及有关事项说明”中的相关规定在出让合同中进行约定。

2.探矿权具体情况除可向我中心咨询外,还可向下列单位作进一步咨询: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处(油气处)    电话:0851-86818705

贵州省土地矿产资源储备局樊春辉电话:0851-86821233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赵万飞电话:15519063010

二、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应为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三、挂牌出让文件内容及获取方式

竞买人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到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guiyang.gov.cn)下载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以下资料:

1.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2.探矿权位置示意图

3.探矿权挂牌出让交易规则

4.探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样本)

5.竞买申请书(样本)

6.探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样本)

7.关于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的申请(样本)

8.授权委托书(样本)

四、竞买申请

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挂牌资料,自行踏勘竞买探矿权区,如有疑问和异议,可向本中心咨询,并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到本中心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视为竞买人对挂牌资料及探矿权无异议,并全面接受。经审查合格后,领取《竞买证》,取得竞买资格。无《竞买证》及身份证者不能进场交易。

1.申请时间:竞买申请时间为20199179279:00-12:00,14:00-17:00,节假日不接受竞买申请。

2.竞买人提交的竞买申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按规定要求填写的竞买申请书、竞买报价单原件;

(2)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买人的申请无效:

(1)申请文件在申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

(2)申请文件不齐备或不符合规定的;

(3)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4)申请人不具备资格的;

(5)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6)竞买申请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五、挂牌

1.挂牌时间

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27日报价时间为9:00-12:00,14:00-17:00;2019年9月29日报价时间为9:00-12:00,14:00-15:00,现场竞价时间为15:00至无人报价为止,节假日不接受报价。本中心将即时公布该探矿权的最高报价。

2.起始价及加价幅度

起始价132万元,加价幅度为6.6万元的整倍数。

3.报价规则

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或加价竞买时应填单报价,报价次数不限,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报价高于起始价或当前最高有效报价

2)报价符合加价幅度

竞买报价单经本中心审核并确认后,即为有效报价,并及时公示。

4.确定竞得人原则

挂牌期限截止时,根据以下原则确定竞得人:

(1)规定时间内只有一个竞买人,且报价高于起始价,该竞买人为竞得人

(2)在挂牌期限截止时申请竞买人数达到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我中心将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对挂牌探矿权进行现场竞价,价高者为竞得人

注:挂牌期间竞买人再次报价的,需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报价:

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买的,携带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竞买证原件;受托他人参加竞买的,携带单位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竞买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受托人与竞买申请时的受托人为同一人的不再提供授权委托书)。

六、现场竞买程序及规则

(一)竞买准备

竞买会开始前10分钟,主持人清点竞买人,核验竞买人身份(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买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竞买证原件;委托他人竞买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竞买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受托人与竞买申请时的受托人为同一人的不再提供授权委托书)),向各竞买人分配电子竞买系统登录名及密码;竞买人对号进入竞价席(每个席位不超过两人),登录竞价系统查看探矿权简要信息、加价幅度、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电子竞价规则等信息,阅读完毕后根据系统提示点击进入竞买页面(竞买人未点击的,5分钟后系统将自动跳转进入竞买页面)。

(二)竞价

1.所有竞买人准备就绪后主持人启动竞价程序,60秒倒计时后电子竞价开始。

2.竞买人点击加报倍数进行报价,竞价系统根据各竞买人报价自动识别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并即时显示在竞买页面,各竞买人对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继续加报;竞买人的报价必须在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显示后120秒内报出,超时无效,系统不予接受。

3.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显示后120秒内若无人报价,竞价结束。未设保留价(底价)的,挂牌成交,当前最高有效报价为成交价,该报价人为竞得人;设有保留价(底价)的,由主持人当场拆封并公布保留价(底价),当前最高有效报价不低于保留价(底价)的,挂牌成交,当前最高有效报价为成交价,该报价人为竞得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低于保留价(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注:在竞价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竞买不能正常进行的,本中心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别提示:由于现场竞买采取电子竞价方式进行,为使竞买人提前了解并掌握操作方法,避免现场操作失误,竞买人可于2019年9月29日14:40凭竞买证至本中心二楼电子竞价室接受电子竞价操作培训,竞买会正式开始后本中心不再接受电子竞价操作的咨询答疑,由于竞买人未能掌握电子竞价操作方法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七、签订成交确认书

竞买结束后,竞得人与本中心当场签订《探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持《探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按相关规定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协议。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须携带如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买的,携带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竞买证原件;委托他人竞买的,携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竞买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受托人与竞买申请时的受托人为同一人的不再提供授权委托书)。

八、成交结果公示

本中心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结果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guiyang.gov.cn)进行公示。

九、成交价款交纳

土地成交价款按探矿权出让合同有关约定缴纳。

十、办理相关手续

竞得人应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准备办理探矿权新立登记(获取勘察许可证)所需资料,资料清单可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下载或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厅窗口查阅。

十一、违约责任

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若违约方为竞得人,取消其竞得人资格;若违约方为竞买人,取消其竞买人资格。

1.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不按交易规则当场签订《探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不按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规定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及相关合同、协议的;

3.违反规定采取弄虚作假、串通压价,贿赂、敲诈勒索等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买的;

4.竞买人违反本中心现场竞买制度经本中心制止后仍不听劝阻的。

十一、本规则由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探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2019)—矿号

竞 得 人


地址


矿业权坐落


成交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矿区面积


成交日期

2019年月日

矿业权编号




成交总价

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一、按规定竞得人有权查阅有关交易矿业权资料。本确认书之竞得人应视为已使用该款权利并对该宗交易有关事项无异议。

二、挂牌成交后竞得人按挂牌交易规则之规定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及相关合同、协议。

三、竞得人不履行交易规则及本确认书约定的有关条款,应承担有关违约责任。

四、本确认书一式四份,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得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得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竞得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竞买申请书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单位经过认真审阅探矿权的挂牌出让文件,明确知晓所有文件条款,并实地踏勘了该宗矿区,完全了解并接受探矿权有关情况,现申请参加贵中心举行的该探矿权出让交易活动。若申请获得通过,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对挂牌出让文件的所有条款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二、本单位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三、依法参与该探矿权出让交易活动,杜绝弄虚作假、串通压价、围标串标、敲诈勒索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如能竞得,保证当即与贵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按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及有关协议。

五、若我单位违反上述承诺,由贵中心取消我单位的竞买人或竞得人资格,并承担有关违约责任。


申请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


申请日期:2019年 月 日


探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


竞买证号


矿业权编号


竞买报价

人民币(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



竞买人:(公章)




填报时间:年月日时分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章)




确认时间:年月日时分

特别说明:本报价一经提交,经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确认后即为有效报价,不可撤回。并即时公示。如果有人出价高于该报价,该报价自行失效。












关于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的申请

(格式模板)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我公司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公开挂牌程序,成功竞得“探矿权”,成交金额万元。我公司已于2019年XX月XX日与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了该探矿权的《成交确认书》,根据出让公示载明的流程,特向贵厅申请签订本探矿权的出让合同。同时,根据《贵州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探矿权人在取得勘查许可证前,探矿权出让收益在100万元以内,一次性缴清;超过100万元的,首期缴纳比例不低于探矿权出让收益的20%”之规定,经慎重考虑,我公司申请按如下方式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

(1)一次性缴纳。

(2)分期缴纳首期万元(不低于总额的20%),剩余部分在探矿权转采矿权时约定。

特此申请。


附件:《矿业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XXXXXXXX公司

2019年XX月XX日

(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XX)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受托人

姓名


姓名


出生年月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职务


职务


证件号码

身份证()护照(

证件号码

身份证()护照(



本人系(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受托人)代表本人参加贵中心于日至日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编号为的矿业权招拍挂出让活动,代表本人申请竞买、报价,并签订《探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凭证。

受托人在该矿业权招拍挂出让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及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章):

兹证明本委托书确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

(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