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贵州省自然资源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5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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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直属事业单位、各国土资源科普基地: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普及活动惠及于民,根据《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智﹝2021﹞77号)要求,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印发了《关于举办2021年全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黔科通﹝2021﹞23号),并将共同主办2020年全省科技活动周。省自然资源厅将同步组织自然资源领域相关单位开展科技活动周工作。为切实做好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及主题:
时间
2021年5月22日-28日
主题
百年回望:中国共产党领导科技发展
二、主要内容
1.突出宣传党对科技全面领导和方向指引。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中对科技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英明决策和伟大壮举,突出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取得的重大进展和突出成就,认真学习党指引科技事业发展的光辉历史,使广大科技工作者学史明理增信、牢记初心使命,坚定“沿着党的指引勇攀科学高峰”的信心和决心使“科技自立自强”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2.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集中宣传科学家胸怀祖国、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怀,大力弘扬爱国精神和创新精神,积极讲述科技工作者追求真理、淡泊名利、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故事,推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爱国奉献、自立自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3.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发青少年好奇心的重要指示,组织广大青少年感兴趣的科技实践活动让大中小学生树立尊崇科学家的人生价值观,激发热衷科学探索的兴趣,树立良好的作风学风,培养青少年投身于科技自立自强的远大志向。
4.开展科技为民服务活动。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和科技服务,通过开展科技扶贫、科技下乡、科普进社区、科普进校园等系列科普惠民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为民科普服务活动。
三、主要活动
(一)全省科技活动周与全省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同时启动,采用线上启动方式。邀请省领导出席,省直有关部门、科学家、行业专家、社会各界代表出席。
主场展览采取“云展厅”形式,主要宣传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中对科技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英明决策和伟大壮举以及贵州科技发展史,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我省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取得的创新成就和成果、科技助力脱贫攻坚成效,讲述科技人才故事、宣传科学家精神,开展安全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三下乡”活动剪影等内容。同时,全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将组织一批特色鲜明的重大示范活动。
(二)各单位要按通知要求,积极参与组委会组织的全省重大示范活动,积极参会、参展。同时,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重点任务和实际,依托优势资源,创新活动形式,自行举办各具优势和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紧扣主题,精心组织,把举办2021年科技活动周作为宣传党中央关于科技自立自强战略部署、推进科技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针对公众实际需求,在活动举办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办出特色。
(二)注重联动,加强宣传。各单位要重视2021年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宣传科技活动周情况,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举办活动要立足实际,注意节俭,讲求实效。要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采取微视频、微动漫、HS , VR. AR等技术开展宣传,提升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三)周密安排,确保安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贵州省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举办各类活动,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要充分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科技保密工作。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订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
(四)做好工作总结。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请各单位6月11日前提交科技活动周工作总结、影像资料、媒体报道资料以及《附件4:科学使者进农村、学校、企业、军营活动人员信息表》、《附件5:情况统计表》。
五、联系方式
资料接受及业务咨询:省自然资源厅科技合作处 国娴
联系电话:0851-86820682,电子邮箱:1127084380@qq.com。
贵州省自然资源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