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然资源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3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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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矿局、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局、省煤田地质局,省自然资源厅属各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省自然资源领域科技成果规范管理,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成果共享,做好2021年科学技术奖申报基础资料准备工作,请各单位认真梳理科技成果。根据《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申报成果应于当年的1月1日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并取得《科技成果登记证明》,请各单位于2021年1月1日前完成拟申报2021年科学技术奖项目成果的登记工作。
附件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资源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PDF
厅科技合作处
2020年12月22日
(联系人:陈芳,电话:86820682、13608559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