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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铜仁市万山区大坪乡铜锣村天心坪砂石厂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6〕150号)

发布时间:2026-06-12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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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铜仁市万山区大坪乡铜锣村天心坪砂石厂项目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铜府呈〔2026〕2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万山区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万山区大坪乡大坪村的集体农用地3.0247公顷(耕地0.0199公顷、林地3.0021公顷、其他农用地0.002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0247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0247公顷,由你市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作为铜仁市万山区大坪乡铜锣村天心坪砂石厂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督促万山区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你市要督促万山区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落实安全、环保等部门关于安全保护措施、建设控制要求和环境保护标准。项目建设不得影响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在按采矿用地管理期间,与周边建筑距离应符合相关安全管控要求,周边安全防控间距范围内不得安排城镇村建设项目。

四、你市要督促万山区人民政府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及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

2026年6月4日

省人民政府关于铜仁市万山区大坪乡铜锣村天心坪砂石厂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6〕15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