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22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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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二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有关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2日至9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联系电话:0851-86827507;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5号楼。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8月7日
附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二项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贵州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四十二项整改任务:贵阳市修文县黄鳝坡砂石矿已超两年未开采,但大面积植被剥离的生态修复工作一直未开展。 |
整改责任单位 |
贵阳市委、市政府 |
整改目标 |
开展矿山生态修复,规范管理矿山开采。 |
整改措施 |
1.督促指导贵阳市对已被破坏的地块开展调查,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实施方案》,按程序报审。 2.督促指导贵阳市根据方案完成生态恢复治理工程。 3.督促指导贵阳市对修文县矿山行业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开展整治。 4.积极指导贵阳市自然资源部门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违规占用土地等违规违法行为。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修文县已编制《贵阳勇富建材有限公司修文县扎佐镇新民村黄鳝坡砂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 2.2022年8月3日、11月25日、2023年2月16日赴现场开展督促指导,要求市县根据方案完成恢复治理。目前修文县已完成治理工作复绿面积约92亩,并于2022年12月通过专家组竣工验收。 3.2022年11月24日、11月25日,分别赴贵阳市及修文县对举一反三排查情况开展督促指导。目前修文县已完成举一反三排查,并建立问题台账,并督促矿山企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实施方案》或“矿山占地红线及治理措施图”,目前已按要求全部完成阶段性恢复治理工作。 4.下发《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提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打击行动的通知》,突出抓好打击矿产资源违法问题;指导贵阳市自然资源部门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违规占用土地等违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