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4年贵州省耕地保护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6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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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现将《2024年贵州省耕地保护监督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3月6日
2024年贵州省耕地保护监督工作要点
为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抓牢抓实2024年度耕地保护各项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供各地工作中参考。
一、坚守红线,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
1.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对市(州)党委和政府2023年度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对突破耕地保护红线等重大问题实行“一票否决”,严格落实党政同责、终身追责。严肃认真开展实地抽查和部门评审工作,客观准确反映各市(州)情况,对考核发现的问题,督促地方严肃认真抓好整,巩固提升耕地整改恢复成果。
2.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十条措施”。研究制定耕地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加大向上请示对接,主动横向交流学习,深入开展基层调研,切实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3.坚决稳住耕地总量。稳妥有序开展流出耕地核实处置,补齐耕地保护缺口,进一步加强统筹调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季度监测和半年评估,不搞简单化、一刀切,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4.全面完成新增耕地承诺举证。早部署、早安排,督促指导各地协同农业农村部门抢抓春耕生产,5月底前完成2023年以承诺方式纳入年度变更成果的举证。
5.实施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奖惩。制定《贵州省耕地保护考核奖惩资金收取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督促指导各地按照要求,合理制定恢复耕地计划,稳妥有序推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工作。
二、规范推进,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
6.推进落实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做好政策解读,抓好新老政策衔接。坚持“以补定占”,统筹安排占用耕地项目建设时序,严控占用、严格补充、严守总量,确保省级年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水利、交通等建设项目耕地开垦费调整工作。
7.高质量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印发年度耕地占补平衡督导方案,5月底前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各地按时序推进占补平衡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加大与省纪委监委协调配合力度,制定重大问题项目清单,主动移交问题线索。
8.大力实施补充耕地专项行动。统筹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推进存量项目的同时,严格新增补充耕地项目立项、验收、核定入库全程监管,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靠。
三、严格管控,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9.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管理。跟进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从划定、管控、储备区建设、调整以及补划等环节加强全面规范化管理。协同开展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建设,将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功能恢复等新增优质耕地按规定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同时,将零星破碎、处于生态环境脆弱区以及不稳定利用的耕地调出永久基本农田,促进集中连片,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10.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管理。严格执行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联合论证制度,科学论证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方案。严格审查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模、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地块质量,按照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更集中的要求,加强补划地块实地踏勘工作,确保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地块图、数、实地三者相一致,及时更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
四、持续规范,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11.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管理。制定我省征地补偿协议示范文本;指导制定我省征收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
12.推行阳光征地和谐征地。开展征地拆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及稳控化解工作,着力解决征地拆迁领域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征地程序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公开征地信息,推动依法征地、和谐征地、阳光征地。
五、多措并举,改进完善耕地保护机制
13.建立健全耕地动态监测监管体系。加快推进数字平台建设,及时处置耕地变化问题,涉及违规流出的应立即恢复耕种。建立网格监督员制度和监督举报机制,充分调动乡(镇)、村集体组织、农户等基层力量,加强实地巡查检查,坚决遏制新增耕地流出问题。
14.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积极支持设施农业发展,严格执行设施农业用地标准,加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和利用监测,全面完成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工作。开展设施农业用地审核备案、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使用。
15.加强耕地保护宣传工作。通过现场说法、流动“喇叭”、张贴海报、发放传单、悬挂横幅、推送短信微信等方式,铺天盖地开展耕地保护宣传,不断强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耕地保护意识,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