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威宁县厚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申请注销测绘资质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2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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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厚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向我厅提出测绘资质注销申请,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黔自然资办发〔2021〕5号)要求,同意威宁县厚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测绘资质注销申请。现依据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单位名称 |
单位法人 |
资质等级及编号 |
专业类别 |
威宁县厚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李德春 |
乙测资字52504691 |
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
贵州省铜仁力源咨询有限公司 |
龙容明 |
乙测资字52501032 |
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材料形式告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国土测绘处,联系电话:0851-8683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