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晴隆县土地开发中心申请丁级测绘资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07-31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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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晴隆县土地开发中心申请
丁级测绘资质的批复
黔国土资测行函[2013]7号
晴隆县土地开发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测绘资质的材料收悉。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规定,以及对《关于贵州省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调整问题的请示》的批复,经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初审,省国土资源厅进行审查,从支持基层做好基础工作服务的角度出发,同意核发丁级《测绘资质证书》。希望你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测绘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测绘人员素质教育,切实保证测绘产品质量,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业务范围:工程测量:地形测量(1:500比例尺,10km2以下;1:1000比例尺,15 km2以下;1:2000比例尺,20 km2以下)、竣工测量(相应于上述限额);地籍测绘:地籍图测绘、面积量算(1:500比例尺,10km2以下;1:1000比例尺,15 km2以下;1:2000比例尺,20 km2以下) ***。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