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毕节市城乡规划测绘院申请丙级测绘资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01-11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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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2014年8月1日起实施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我厅对毕节市城乡规划测绘院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单位名称:毕节市城乡规划测绘院
二、申请业务:申请丙级测绘资质
三、 公示时间:2016年元月11日至2016年元月15日。
公示期间对毕节市城乡规划测绘院申请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材料形式告知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测绘行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851—86827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