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0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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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现将《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98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105号)同时废止。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