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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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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将于2024年9月到期。为持续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根据《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2号),部决定对文件部分修改后重新印发:

一、在正文第四部分增加:“在土地供应前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记载到市、县用途管制数据库中,实现规划、供地、登记等全流程各环节信息共享、‘一码关联’和联合监管。”

二、在附件中增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证书样式。

三、删除附件中的“编号规则”。核发规划许可证书时,统一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数据规范》(TD/T 1084-2023)规定,使用全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统一生成的电子监管号作为证书编号。

四、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9月30日。

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