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法宗地上建造的房屋,已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多次转移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没有同步办理变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吗?
答:可以。当事人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权利人国有土地使用证申请登记的,登记机构核实房地产权属来源有关材料,在官网上公告注销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办理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