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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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5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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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做好全省第三次全国

国土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扎实推进我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确保县级按时高质量完成调查及数据库建设工作,结合前期对各县(市、区、特区)督导调研及质量检查的情况,针对目前我省三调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三调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三调办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如期完成三调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调查工作落实。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到主要负责人亲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业务科(处)全程抓、相关科(股)配合抓,三调办要履行好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职责,共同担负起三调工作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全面杜绝当“甩手掌柜”问题。特别是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三调工作要做到应知应晓。

二、坚持问题导向,倒排任务工期

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三调办,要根据省级检查组指出的问题,结合本地实际,立即以书面形式通报调查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时,要组织他们进一步梳理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对照国家和省的技术标准和成果报送要求,实事求是地全面评价当前工作进度和已有成果质量,以省三调办通知的成果报送时点,认真制定成果报送倒排工期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要明确各时点工作目标、工作路径、实施方法、保障措施、责任人、监督检查手段及奖惩标准,由县级三调办、调查单位、监理(质检)单位三方共同签章,报县级三调领导小组组长、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报省三调办备案。

三、加大力量投入,保证工作进度

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三调办,要督促调查单位和监理单位全面履行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按照倒排工期实施方案的保障需求,加大人员、车辆、设备等方面的投入,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要有丰富的土地调查工作经验,每县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调查人员具有二调或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经验。同时,要充实配强本级三调办人员,安排相关资源管理部门、乡镇、村支两委等熟悉当地情况的同志参与到三调工作中来,主动配合做好调查核实工作,辅助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果质量。

四、坚持实事求是,严控成果质量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三调办,要严格落实韩正副总理提出的“宁要数据的真实性,不要虚假的前后一致性”要求,牢固树立发现问题就是成绩的思想,不受各类规划和保护指标等条条框框的限制,实事求是地依法实施调查,确保调查成果真实可靠。同时,要时刻关注各阶段调查成果中,各地类的流向情况,对于明显不符合客观规律和实际的,要进行重点检查。严格落实县级全面自检、市(州)全面复核、省级全面把关的三级成果质量检查制度。县级自检中,要安排相关资源管理部门、乡镇村的人员参与质量检查,对地类认定结果签署意见,确保调查成果的公信力。

五、严格实施管理,落实责任追究

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三调办,要切实加强对调查单位、监理(质检)单位的管理,安排责任心强的同志每天进行实地监督管理,严格检查持证上岗落实情况,无工作证人员不能参加实际调查工作。要做好考勤登记,督促调查单位、监理(质检)单位全面落实驻地办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加快推进工作。在实施外业调查时,要安排乡镇国土所或村支两委人员,对外业调查人员进行管理,确保整个调查工作都在管控中、所有调查人员都在管理中。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三调办,每周要对所辖各县进行检查,督促各县抓好三调工作落实,对工作组织不力、进度缓慢、质量较差的地区,要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市、县两级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调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要书面向其反馈,明确整改意见和时限,并要求其书面反馈整改措施。对于存在投入不足、拖延工期、拒不整改等问题的,要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追责,并报省三调办备案,作为调查单位、监理单位考评的重要依据。

六、关于一些具体调查问题的处理原则

(一)关于水库淹没区的调查。对于已建成或在建的水库,原则上以批准的淹没补偿水位线为准,以下部分整体调查为水库水面。

(二)关于退耕还林地块的调查。对于退耕还林实施范围内,郁闭度或覆盖度达到国家标准的,原则上按林地或种植园地调查;郁闭度或覆盖度达不到林地标准,但合理株数达到退耕还林标准且未种农作物的,原则上按其他林地(未成林)或种植园地调查;未种植林木且种植的农作物符合耕地标准的,应按耕地调查。

(三)关于种植园地的调查。对于原有耕地,实际已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已长期种植果树或以采摘果实、根茎、花叶为主的非粮油类木本草本植物(如茶树、猕猴桃、刺梨等),且覆盖度或合理株数符合国家规定的,按种植园地调查;农民临时种植果树或以采摘果实、根茎、花叶为主的非粮油类木本草本植物,实际仍在耕作的土地,按照耕地调查,标注园木属性。

(四)关于撂荒耕地的调查。无论是新开发整治的耕地,还是过去已有耕地,因实地已多年撂荒且长满杂草或灌木,通过简单的锄犁方法无法复耕,必须通过工程手段才能恢复的,按照实地覆被情况调查为相应地类。

七、其他要求

各县级倒排工期实施方案,由市(州)审查合格并汇总后,于2019310日前报省三调办备案。




贵州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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