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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日报 | 矿业权低效利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启动

发布时间:2026-09-24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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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贵州省矿业权低效利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从2026年9月至2028年12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矿业权低效利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落实“富矿精开”战略部署,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释放全省矿业经济潜力。

本次专项整治瞄准“圈而不探、占而不采、合同不签、欠费不缴”四大重点问题,整治范围覆盖全省全部有效矿业权以及过期未清理矿业权,省级层面重点聚焦煤、磷、铝、金、锰优势矿种,各市(州)、县(市、区)负责辖区登记权限内优势矿种整治工作。对于司法查封、与生态保护红线重叠、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利益占用矿区,以及遭遇重大自然灾害等非矿业权人自身原因造成停勘、停产、停建或矿业权无法续期的,不纳入本次整治范围。

根据方案,贵州将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合同管理,强化勘查开采事中事后监管,从严做好矿业权出让收益征缴,多措并举盘活闲置矿业权,对符合条件的无效矿业权依法予以注销。同时,优化政务服务,对临期矿业权实行到期前6个月书面提示;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增设矿业权二级交易信息板块,发布自愿转让信息,引导社会资本盘活存量闲置矿业权。

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2026年9至10月开展问题梳理认定;2026年11月至2028年12月开展分类处置;2028年12月底前巩固成果,健全长效管控机制。方案进一步厘清各省直部门职责,压实市(州)、县级人民政府属地主体责任,通过专项整治着力破解资源囤积待价而沽等现象,防范增量问题发生,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推动把资源优势更好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