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印发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3-06-12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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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实施《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62号)、《贵州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有关要求,根据2023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工作定位,贯彻落实《贵州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自然资源部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1.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省委和厅党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强化转化运用,推动自然资源领域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二、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
2.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好《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持续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制定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规范,提高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普遍落实“非禁即入”,按要求归集和通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提高公平竞争审查法治化水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进自建监管系统与“互联网+监管”平台对接融通和数据共享。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数据融通工作,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全程网办”、“一窗通办”。
3.促进土地综合利用。力争印发《贵州省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暂定名),推进建设用地地表、地上和地下分层设立使用权,促进空间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4.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有关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贵州省自然资源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试行)》,编制公布年度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100%开展合法性审查,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
5.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机制,重大决策、立法、政策制定、合同协议起草、复议应诉等法律事务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推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更好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6.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配合省司法厅制定《贵州省土地批复类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要点与审查标准》。充分发挥层级监督和内部纠错功能,积极推动行政复议争议实质性化解。突出源头治理,针对行政复议案件反映的普遍性问题,举一反三,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征地前期工作,压实市县两级政府征地主体责任。提高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质量,切实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和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率,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落实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年底向自然资源部和省司法厅上报复议诉讼案件有关情况。
7.做好相关法治专题工作。做好推进法治毕节示范创建相关工作。认真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持续加强自然资源领域立法工作
8.推进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地方立法。高质量高标准开展《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贵州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贵州省测绘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起草工作。
9.配合做好相关立法工作。配合做好《贵州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起草修订工作。配合国家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耕地保护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国家公园法》《不动产登记法》等立法起草修订工作。对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司法厅和省直有关单位转来的法规规章草案,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四、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重点执法
10.持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整治。依法依规推进2018年以来违法用地整改工作。
11.严肃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扎实开展卫片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行为。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
五、着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2.抓住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厅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形式,持续推进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制定全省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利用自然资源大讲堂等方式,加强对全省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和行政审批、执法督察等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组织旁听庭审活动。编制自然资源系统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知识题库,统筹组织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考试。积极派员参加部、省举办的各类法治培训,有效提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
13.拓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执行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利用“6·25”“8·29”等主题日开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民法典实施。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普法专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聚焦“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宪法宣传周和自然资源法治宣教月活动。开展以案释法和违法警示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