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宅基地?进城落户后宅基地要否退出? |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解读②
发布时间:2024-07-05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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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自然资源报社与自然资源部法规司联合推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漫解,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部分热点问题,向全社会传递“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理念,共同维护土地管理秩序。今天推出第二期。

如何申请农村宅基地以及申请在宅基地上建房?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一般履行以下程序:
一是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是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要以户为单位向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值得注意的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是村民会议就申请材料进行讨论公示,村级组织对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相邻权利人意见等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签署意见后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三是宅基地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建房所需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需转报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四是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部门联审结果,对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在部门联审过程中,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并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批建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虽然农村宅基地审批机关是乡(镇)人民政府,但是,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宅基地申请,必须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后方可批准。

进城落户后农户的宅基地和承包地是否必须退出?
宅基地还能否进行确权登记?

对于宅基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所以进城落户后,可以自愿退出宅基地,而不是必须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