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地质勘测设计院、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一二地质大队资质延续申请事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2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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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我厅对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地质勘测设计院地质灾害勘查乙级资质、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一二地质大队地质灾害勘查、设计乙级资质延续申请进行审查,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处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851-86839987。
2022年7月29日
附件:1.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地质勘测设计院-勘查-延续资质申报信息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