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2021网站改版  -  新闻中心  -  市县动态

安顺市局|组织召开贵州长江重点生态区(南北盘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 修复示范工程推进会暨新矿法宣传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5-01-23 14:10

字体大小:--

访问量:

打印本页

为加快推进安顺市长江重点生态区(南北盘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并深入宣传贯彻新矿法相关要求。2025年1月21日下午,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覃任达在市自然资源局3楼5号会议室召开贵州长江重点生态区(南北盘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推进会暨新矿法宣传工作会议。市财政局、市局生态修复科、矿管科、市土地开发中心、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安顺分院、112地质大队、各县)自然资源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听取了各县(区)关于南北盘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推进情况的汇报。市局生态修复科、矿管科对新矿法进行了深入宣传解读。覃任达副局长在听取汇报后,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会议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贵州长江重点生态区(南北盘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等项目的实施工作。要科学倒排工期,合理安排并明确工程项目设计、招投标、验收等各环节时间节点,着力打造典型示范,充分发挥项目的引领作用,带动全市生态修复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二是按照中央、省委环保督察,省委、市委巡视巡察的要求,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加大有效矿山用地手续办理、基金计提、“边开采、边治理”等矿政管理督导力度,推动矿山全周期、全链条监管和富矿精开。三是充分认识新矿法颁布的重要意义,加大新矿法的宣贯力度。紧盯新矿法的亮点、要点,密切关注新老矿法的政策转变,如矿山用地、矿山生态修复违法处理、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等工作,提前谋划,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及时向矿业企业宣传解读新矿法,确保新矿法颁布后各项工作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