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2021网站改版  -  新闻中心  -  市县动态

黔东南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通报

发布时间:2024-11-27 09:04

字体大小:--

访问量:

打印本页

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牢牢守住耕地红线,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对州4宗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黎平县杨某某未经批准占地建设钢架棚案


2024年5月,杨某某未经批准占用黎平县德凤街道罗寨社区0.54亩土地(其中耕地0.37亩)建设钢架棚。2024年8月,黎平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宗违法用地后,移交德凤街道办事处依法组织处置。2024年9月,杨某某自行拆除了违建钢架棚。目前,土地已恢复原状。


2.凯里市炉山镇城关村雷某某、陈某某未经批准占地建设停车场案


2023年9月,炉山镇城关村雷某某、陈某某未经批准占用炉山镇城关村4.39亩土地(其中耕地2.85亩)场平后作为停车场使用。2024年9月,凯里市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后,移交炉山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处置。2024年10月,炉山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对该停车场进行土地恢复。目前,土地已恢复原状。


3.榕江县栽麻镇小利村村民刘某某未经批准占地拟建设房屋案


2023年7月,榕江县栽麻镇小利村村民刘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平整土地拟建房屋,平整土地面积0.86亩(其中耕地0.63亩,且为永久基本农田)。2024年8月,榕江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宗违法用地后,移交栽麻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处置。2024年10月,在栽麻镇人民政府的督促下,当事人已对平整的土地进行恢复。目前,土地已恢复原状。


4.天柱县蓝田镇公闪村朝阳二组未经批准占地建设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案


2023年11月,天柱县蓝田镇公闪村朝阳二组未经批准占用公闪村1.05亩土地(其中耕地0.92亩)建设停车场等配套设施。2024年7月,天柱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宗违法用地后,移交蓝田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处置。2024年8月,蓝田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拆除了违法构筑物。目前,土地已恢复原状。